一、军属困难补助发放标准?
(l)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84)14号文件划定的范围)的部队干部,符合随军条件,经批准其配偶随军来队后,安排不了工作、无固定收入的,每月发生活困难补助费170元;
(2)凡属(国发(1984)14号文件)规定范围以外地区的部队干部家属符合随军条件,经批准其配偶随军后,无工作、无固定收入的,每月发生活困难补助费150元。
二、生活困难党员补助标准?
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不是生活困难党员补助标准。补助标准各地甚至各村都不一样,沒法说标准。
三、退休人员困难补助标准?
一是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原来的生活补助基础上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保证他们的生活水平不降低。考虑到各地具体情况有所不同,补贴的标准由地方确定。比如宁夏,确定为全区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增发了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他省份也陆续在开展这项工作。
四、困难补助有什么标准?
生活困难补助金额标准,每年给3000-8000元。
对残疾儿童的补贴,领取残疾证的金额标准是每年补助2000元;如果符合残疾儿童补贴的条件第二种情况补贴是每年1000元。
中央政府教育补助的金额标准是高中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对大学生的一次性补助为3000-6000元。
重大疾病补助的补助标准根据自己的医疗费用数额确定。自费部分医疗费用在10万元至20万元的,补助标准为1万元至2万元;自费医疗费用20万元至30万元的,补助标准为2万元至3万元;自费医疗费用30万元以上的,视情况而定,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于患病的雇员家庭,补贴率减半。
失独家庭的津贴。职工失去独生子女的金额标准一次性补助2万元;如果该员工本人是唯一的孩子并且尚未结婚,在工作岗位上死亡并获得10000元。
五、困难党员党龄补助标准?
党内并没有规定统一的困难党员认定标准、补助发放标准,
六、广西困难职工补助标准?
一般来说根据不同情况有以下几种标准:
1.低收入困难职工:年补助2500元。
2.职工本人住院治疗费年度个人自费部分在5万元以上或因较大意外灾害导致家庭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年补助3000元。属家庭主要成员患大病的,年补助2500元。
3.职工本人住院治疗费年度个人自费部分在10万元以上或因较大意外灾害导致家庭经济损失达15万元以上,年补助4000元。属家庭主要成员患大病的,年补助3000元。
4.困难职工子女上高中或大学年补助3000元(其中大学新生第一学年补助5000元)。
5.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年补助1000-2000元。
七、特殊困难家庭的补助标准?
特别困难家庭指生活困难,没有专门政策补助,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称为特别困难家庭。
对于特别困难家庭国家有补助: 补助项目,包括生活困难补助、残疾子女补助、央务助学补助、重大疾病补助、失独家庭补助等5个项目.
补助标准
(一)生活困难补助.每年给予3000—8000元.
(二)残疾子女补助.有残疾证的,每年补助2000元;符合残疾子女补助条件第二种情况的,每年补助1000元.
(三)央务助学补助.高中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大学生一次性补助3000—6000元.
(四)重大疾病补助.按其自费医疗费用数额确定补助标准.医药费用中自费部分支出在10万元—20万元的,补助标准为1—2万元;医药费用中自费部分支出在20万元—30万元的,补助标准为2—3万元;医药费用中自费部分支出在30万元以上的视情而定,最多不超过5万元.对于职工家属患病的,补助标准减半.
(五)失独家庭补助.职工失去独生子女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职工本人为独生子女,且未成家、在岗位去世的,给予1万元补助.
八、2017北京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北京民政2017工作会议获悉,作为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将从2300元提高到2650元。“十三五”期间,每年都将提高350元,到2020年农村低保家庭年人均收入达4050元以上。
省民政厅表示,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鼓励各地提前完成上述目标,加快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进程。各设区市要尽快研究公布今年所辖县(市、区)的农村低保标准。新标准公布后,各县(市、区)要安排好提标扩面和提高补助水平的工作,切实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
九、2023补助困难党员标准?
目前还没有公布2023年补助困难党员标准。因为政府和党组织还没有公布有关2023年补助困难党员标准的具体信息,我们暂时无法知道标准的具体数额和细节。但是一般情况下,困难党员的标准主要包括身体状况、家庭状况、收入状况等因素。如果有相关的政策出台,我们可以及时查询了解有关标准的具体内容。
十、山西工会困难补助标准?
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按时足额向市总缴纳工会经费的单位在职职工、农民工;本人是工会会员、按时足额缴纳工会会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
1.持《困难职工帮扶证》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以下简称持证职工);
2.所在单位开展医疗互助互济活动,年度内经单位报销后自付医药费在5000元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含2000元)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以下简称互助互济职工);
3.年度内自付医药费在15000元以上、且家庭实际人均月收入在所在县市低保线1.5倍(含)以内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以下简称因病致困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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