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风貌改造比选演讲稿

189 2023-03-04 18:12

一、农村风貌改造比选演讲稿

农村风貌改造

我坐在窗前,注视着由清新空气包围着的美丽村庄。看着看着,竟呆住了!作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农村孩子,我清楚地知道这些年来农村里发生的变化,对于“新农村新气象”,我更是惊叹不已。

现在,在国家各方面的支持下,许多户人家都已经造起了新房子,用起了高科技,农村的风貌得到改善。瞧,在那一条一直延伸到远方的平整公路旁边,建起了一幢又一幢的高大新房,虽称不上美轮美奂,但也足以羡煞旁人。

这些房屋是主人们同意搬迁后才建成的,而那些旧房子拆掉后又开始建造花园。哦,那一个充满着诗情画意的小花园可真是让人流连忘返!春天,是小花园最妖媚的时候。一朵朵美丽的小花儿争芳斗艳,一边沐浴着阳光雨露,一边得意地向人们展示自己的艳容。说这个小花园看起来花团锦簇、姹紫嫣红,一点儿也不为过。

新农村的发展不但使农村风貌得到改善,还使大家的思想以及各方面的行为习惯更加好了。现在,农村里又建起了一个图书馆,一些平日里没事的老人或妇女经常去光顾。不管怎样,知识都提升了不少,对孩子的教育也更加严格了。当然,孩子们也会去图书馆看书,只不过大部分都是在双休日去的。阅读,不但使孩子增加了知识,还培养了孩子的阅读兴趣以及好习惯。

这时,我猛地回过神来。为什么呢?因为我看见一位年轻的妇女从我家门前走过,她手里有一个手机,一边走,一边打电话,十分熟练。大家的生活水平都提高了呢!是啊,新农村新气象,一切都是这么美好!

二、新农村新面貌

寸草不生,破瓦砾,一片荒凉,人烟稀少…当然,这只是建设当中的新农村,不久就会大有变化的…

三、农村自然风貌如何保护

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人口与资源较少的矛盾,生产与资源和环境的污染废物的扩张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经济问题的不断发展和人口增长,缺乏更严重的冲突和生态破坏的保护水,能源和矿产资源也越来越激烈。中国经济和社会的未来,中国的自然资源供应,以维持多久?它的生存取决于如何长时间保持生态环境?

中国经济的发展,尽早以走上一条“循环经济”的道路和“可持续发展”,为中国社会发展的美好未来。我们中国人头脑风暴中心的倡议“,以保护自然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反对过度消费。”从自己做起,从日常生活做起,减少资源浪费和拒绝一些环境和消费者行为的污染。具体如下:

1。减少和拒绝一次性用品如筷子,纸杯,纸巾,包装袋和其他消费。

2。减少和拒绝豪华的餐饮和娱乐消费。

3。减少豪华包装,并拒绝货物的消费。

4。节约水,电,油。

5。反对奢侈和豪华的生活方式。

6。保护公众和生态环境。

我们真诚地欢迎所有的个人和机构一起行动,从我,从一点一滴做起,保护自然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反对过度消费。

四、乡村风貌导则?

一是针对使用对象分别形成通俗易懂与内容全面的不同版本;二是组织好宣传、培训工作,发挥导则效应。

下来,市自然资源局将根据专家咨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成果。《东莞市农民安居房乡村风貌导则》作为《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的系列配套政策之一,同时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村庄规划试点工作、乡村振兴工作开展的依据,将合力提升我市乡村建设水平,推进建设富有岭南风韵的精美农村,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亮点。

五、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特色风貌建设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特色风貌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彰显民族特色,营造美丽宜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州行政区域内城乡特色风貌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乡特色风貌,是指以彝族文化为主、多民族文化并存,弘扬核心价值观,体现民族特色、地域特征,传承历史文化,并与生态环境要素、人文要素和空间控制要素相协调,具有个性的建筑、街区、村庄等外观风格与形象。第四条 用于呈现城乡特色风貌的元素主要是:

(一)《梅葛》、《查姆》、十月太阳历、火把节、赛装节、左脚舞、老虎笙、文字、图腾、图案、器具、纹饰纹样等彝族文化;

(二)阔时节、花山节、泼水节、尝新节等本州世居民族文化;

(三)禄丰恐龙遗迹地、“元谋人”、古南方丝绸之路、茶马古道、黑井古镇、石羊古镇、光禄古镇 、炼象关等历史文脉;

(四)一颗印、三坊一照壁、合院式、穿斗式、土掌房、垛木房等建筑风格;

(五)黑、红、黄等颜色协调统一的彝族传统装饰色彩和其他世居民族传统装饰色彩。第五条 民族乡、民族聚居区的城乡特色风貌应当体现聚居民族特色。第六条 州、县(市)、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城乡特色风貌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自然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城乡特色风貌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城乡特色风貌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按照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城乡特色风貌管理相关工作。

财政、民族宗教、生态环境、文化旅游、教育体育、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草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第七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本条例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特色风貌,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城乡特色风貌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一)编制城乡特色风貌专项规划,或者在编制、修改城市规划、乡(镇)规划、村庄规划时,设置特色风貌规划专篇;

(二)划定城乡特色风貌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控制区(以下简称城乡特色风貌控制区),并向社会公布;

(三)制定特色风貌的规划、建设标准和设计技术导则。第八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特色风貌控制区内现有建(构)筑物、环境设施的风貌改造;对城乡特色风貌控制区建(构)筑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管理人自愿按照特色风貌改造要求进行改造的,给予补助;制定对历史悠久、有特色的历史风貌建(构)筑物进行保护的认定管理办法,公布保护名录,并予以保护。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州 、县(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城乡特色风貌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第九条 下列区域应当划定为城乡特色风貌控制区:

(一)城市门户、公共广场、公园、博物馆、展览馆、风景名胜区及旅游景区;

(二)县(市)人民政府驻地的重要街区;

(三)城镇规划区内的沿河(湖)、湿地等滨水区域,面山山体和山前区域;铁路、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沿线重点区域;

(四)具有特殊历史、文化、地理等显著识别性的地标空间;

(五)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小镇、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少数民族聚居区、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

(六)州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

城乡特色风貌控制区划定办法由州人民政府制定。第十条 编制城乡特色风貌专项规划或者设置特色风貌规划专篇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报送审批前,编制单位应当将规划草案依法予以公告,公开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报送审批时,应当报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第十一条 实行城乡特色风貌规划专项审查制度。审查城乡规划时,应当同时审查城乡特色风貌专项规划或者特色风貌规划专篇。

审批前,审批机关应当组织规划、建筑、文化、民族、环境艺术等方面专家进行评审,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未经评审或者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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