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贷关系公式?
1、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会计恒等式)
收入-费用=利润
2、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具体是借方还是贷方要根据不同类型的会计科目来判定,根据“贷来”)
3、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全部账户借方期末(初) 余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期末(初) 余额合计
从公式左右平衡来看,因为资产与费用的方向一致,因此其记账规则也是一致的;而等式的另一边的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的记账规则也是一致的,但是其方向会与资产与费用正好相反。
此时只要确定这些要素当中一个要素的记账方向,剩下要素的记账方向就因为这个公式而自然而然被确定了。
具体来说,如果假设(注意是假设)资产的增加记为借方,减少记为贷方,剩下要素的记账规则便是:费用与资产相同,也即其增加记为借方,减少记为贷方,其余三个要素与资产正好相反,也即增加记为贷方,减少记为借方。因为只有这样,等式才能保持最初的平衡。
二、借贷关系是合同关系吗?
是的,借贷行为实际发生即形成合同关系
三、借贷合同与借贷法律关系?
借贷合同需遵守借贷法律方能有效,借贷合同违反借贷法律的,借贷合同无效。
四、应收利息的借贷关系?
银行收到贷款利息时的分录: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表示资产增加。
因为会计基础里面是规定了,借方是表示资产的增加、负债的减少、收入的减少和费用的增加。贷方是表示资产的减少、负债的增加、收入的增加和费用的减少。
题目中,资产类科目在借方,收入类科目在贷方,证明了是双方同时是增加
希望能帮到朋友您
五、借贷第关系是什么?
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就是说借款人和被借人的关系
六、借贷与通胀的关系?
高通货膨胀对于借款人是有利的 因为同样的的钱,通货膨胀后的购买力就下降了。
七、会计各科目借贷增减关系?
借方;资产类 成本类、支出、费用类 贷方:负债类 所有者权益类 收入类资产成本费用类:借方记增加贷方记减少权益(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类:借方记减少贷方记增加成本费用和收入类主要是把损益类分为两部分,前者和资产记账方向一致,后者和权益记账方向一致收入类: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成本费用类: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① 根据 “资产+费用=所有者权益+负债+收入” 这个公式,等式左边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等式右边则相反。
② 损益类中既有收入,又有费用,所以要看情况记借贷。收入的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费用的则相反。
③ 成本类包括生产成本、制作费用、劳务成本、研发支出这几个科目。成本类的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
④ 制造费用不同于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的科目类型。后三大费用属于期间费用,是费用类科目。
⑤ 支出和费用都是属于损益类科目。例如营业外支出、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这些等。但制作费用就不属于损益类科目了。
八、收入与支出和借贷对应关系?
没有实质的关系。
其实借和贷只是会计学中借贷记账法中抽象的记账符号,其中借方表示资产方的增加或负债方的减少,对应的就是贷方,这样看还是太复杂,通俗来讲就是“借”就是表示收入,“贷”表示付出,支出。“贷方是钱的来源,借方是钱的使用。
对于资产类、费用类账户(如现金、银行存款、材料、固定资产、应收款、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等),减少记在贷方;而对于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类账户(如应付款、长/短期借款、主营业务收入、实收资本、本年利润等),增加记在贷方,反之减少记在借方。
九、三方借贷关系怎么起诉?
大家在履行借款合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后,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的现象,对于此类现象,有的当事人能够通过协商或是调解的方式进行解决,当然也有的需要通过诉讼进行解决。那么借款合同纠纷要诉讼的话,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呢,在此,给大家简要说明一下:如果要起诉的话,第一、应当确定原告与起诉的借款纠纷是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第二,通过借款合同的约定或是原被告双方的住所来选择受案的管辖法院,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从法定。
第三、明确提起诉讼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并拟好起诉状。
第四、收集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条、转账凭据等。
第五、带上身份证或是主体信息到法院将起诉状和证据一并交给法院的立案法官。
第六,经法院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将会受理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十、不是借贷关系的基础法律关系有哪些情况?
买卖关系,或者合伙关系,当事人对货物买卖价款或者合伙出资款出具欠条、借条,当争议发生后,是按买卖法律关系处理,还是合伙法律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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