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怎么进行赔偿

56 2023-02-20 21:54

一、农村房屋拆迁怎么进行赔偿

一、农村房屋拆迁怎么进行赔偿

1、农村房屋拆迁赔偿如下:

(1)房屋补偿费;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农村房屋拆迁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农村房屋拆迁的程序如下:

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

2、拆迁范围内调查;

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

4、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

5、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

6、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

二、农村拆迁怎么进行补偿安置?

补偿安置主要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 农村宅基地使用证 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 农村房屋拆迁 的补偿安置主要包括: 1、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 货币补偿金 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一般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 土地使用权 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其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律师应了解,现行规定拆迁人,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 申请宅基地 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3、其他补偿 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 安置补助费 ,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4、补偿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你好,农村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社会保障费等,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

三、如果农村的房子拆迁不赔偿怎么办

农村房屋拆迁不补偿,其维权方法为:1、被拆迁人能拒绝拆迁,直到补偿后再签订拆迁协议;2、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3、裁决后被拆迁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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