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安置房出售新政策?
1、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满五年就将其进行买卖则就是违法的。所以如果它不到五年是不能买卖的。
2、由于安置房各个市地政策不一,因地制宜,所以这些规定也并不是硬性的,对于安置房来说,国家对这种买卖交易是不允许的,换句话说就是非法的,所以这种情况下签的过户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至于公证,也是做不了的,到时候房子还是卖方的,如果人家反悔,多把房款返还给您,再或者搭您点利息,要是一旦出现纠就麻烦了
3、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安置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安置房的业主,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安置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
二、西安安置房办证新政策?
其实正规来说所有房子都应该具有房产证的,但是有的开发商可能没有拿到各种许可证, 有的可能是集体的小产权房,有的可能是各种安置房,反正我国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并不在少数,为了尽可能的解决这些房子的问题,国家也是推出了一定的政策,现在安置房可以办理房产证了!
其实照比其他的房子,安置房本身就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但是大多需要户主居住五年,而且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而以往真正能办下来房产证的安置房并不算多。安置房一般是为了补偿拆迁户而分到的房子,大多是直接分配的,为了保障拆迁户的利益国家也是决定尽快做好安置房的登记,并在明年7月份前全面完成!
安置房的登记工作主要分为房地产的评估,交营业税,办理房产证,领取房产证四部分构成,需要安置房的房主准备安置房产权证,被拆迁房屋产权证,拆迁协议书,以及被拆迁人身份证等证件去办理,以政策来看只要手续准备齐全,那么办理房产证将会非常容易!
虽然办理过程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但是一旦房子有了房产证,那么房屋价值会大幅的上涨,对拥有安置房的拆迁户来说是真正的利好,但这种利好并不代表是对拥有安置房的普通人,很多人为了便宜买房而购买了安置房,但是并不代表着这批人也能顺利的办理房产证,而是需要看结算协议上业主是谁,只能以他的名义去办理房产证!
三、宁波安置房政策?
宁波市的安置房政策主要以解决城市拆迁和户籍迁移所需的住房问题为主要目标。以下是一些宁波安置房政策的常见规定和程序:1. 安置对象:主要包括因城市拆迁、城市更新、土地征收等原因需要搬迁的居民、低收入家庭、贫困户以及其他符合相关安置条件的群体。2. 安置范围:宁波市通过建设社会性、公益性、经济适用性等多种类型的安置房源,为搬迁人口提供适宜的住房。3. 安置房分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宁波市通过公开摇号、认购、拍卖等方式进行安置房分配。一般情况下,被安置的居民将根据其搬迁前的住房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其在安置房中的分配优先级。4. 公平合理待遇:宁波市鼓励开发商和政府组织提供的安置房源必须具备基本住房条件,并且面积、户型、设施等方面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以确保搬迁居民享有公平合理的住房权益。5. 补偿政策:宁波市在进行拆迁和征收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以及提供适当的安置补助和搬迁费用。请注意,具体的宁波安置房政策可能会因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和变化。为了获得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专业人士。
四、柳州安置房政策?
为加快柳州市城市建设,促进征地拆迁工作,维护被征收(拆迁)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安置房的建设和管理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本办法中所称的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由政府出资建设或政府回购,用于被征收(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的建设管理应遵循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合理设计、综合配套、统筹分配的原则。
二、关于安置房项目的确定
(一)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辖区内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的安置需求,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年度安置房项目建设需求。安置房项目建设需求应包括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套数、户型、选址建议、建设时限等。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根据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的安置房项目建设需求,按照相对集中、片区安置、合理布局的原则,综合考虑安置房项目周边的路网、水、电、气等公共配套设施,提出安置房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经与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会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关于安置房项目的建设
(一)在通过招拍挂环节取得土地后,安置房项目建设单位与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共同签订《安置房建设和交付合同》。
(二)安置房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需求,设计完成总体建筑方案后,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审批。
(三)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要开启“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限,加快安置房项目审批各项手续;市重点办牵头拟订安置房项目的征地拆迁完成时间节点计划和推进工作计划,并加强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协调;安置房项目所在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项目征地拆迁计划优先保障用地,确保净地供应。
(四)安置房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安置房建设和交付合同》的约定,科学合理确定施工工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安置房建设。
四、关于安置房项目的交付
(一)安置房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安置房项目总体建筑方案审批、出具房屋预测绘报告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提交安置房的楼号、房号、面积、户型和数量等要件。
(二)安置房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房产测绘等手续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提出交接申请,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按合同办理交接手续。
(三)全市的安置房源纳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的安置房管理信息平台,由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对全市安置房源进行统一管理。
(四)安置房管理信息平台向各相关单位开放,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五、关于安置房的回购
(一)根据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的需要,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或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回购安置房,安置房的回购价格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地价会审时确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在出让公告及竞买文件中明确。
(二)回购价格之外如因特殊原因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财政局、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制定指导意见。
(三)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回购安置房的资金由市财政局专项拨付;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回购安置房的资金列入相应项目征拆成本中。
(四)安置房回购应参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协议,回购方与安置房建设单位在签订后5日内报房产交易所,纳入网签管理。
六、关于安置房的分配
需要使用安置房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向市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市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征收办等部门,按照优先原地回迁、优先就近安置和优先城区内消化的原则,提出安置房分配使用意见,报市征地拆迁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七、关于安置房的盘活
安置房竣工验收备案后空置三年以上或周边地区无城市规划建设项目安置需要的,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经向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认,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委托第三方单位按市场价格出售安置房,出售安置房款全额上交市财政,已列入历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未完成分配入住任务的安置房项目除外。
八、其他
(一)安置房建设单位未按时按量提供安置房信息及安置房源的,由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提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行政审批局协助暂停办理涉及房源的销售、网签等手续,同时暂停办理涉及土地一级整理委托或暂停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二)在本规定出台前应交未交的安置房,由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交付工作。未按《安置房建设和交付合同》约定交付的套数和面积,不足部分在后续建设项目中予以补足。
(三)安置房项目列入重大项目进行绩效考核,由市委督查绩效办、市重点办、市国资委、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联合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四)本办法适用于各城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范围内的安置房项目建设。
五、上海农村安置房政策?
2021开始上海农村安置房不能超过三层
六、出嫁女安置房政策?
1.一般情况下,如果出嫁女的户口还在拆迁的所在地,那么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安置房补偿政策的。如果户口已经从娘家迁出的话,那么是享受不到相应的安置房政策的。
2.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话,根据相关规定,是可以取得征地补偿款的。因为出嫁后,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依法享有征地补偿...
3、出嫁后如果户口已经迁出,无论是迁入其他村,还是迁入大城市的话,那么拆迁的时候都是不能分得娘家的征地补偿款。因为出嫁女的户口不在娘家,已经丧失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七、赣州安置房转让政策?
1、定向拆迁安置房是享受土地划拨、规定费用减免等有关的政策,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具体定向安置房所安置的对象是除了那些城市居民是被拆迁户的,也包括有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2、若有因为重大市政工程的动迁居民所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者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则按照有关的规定,被安置人是因此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那么房屋的产权就属于其个人,但在取得权的5年之内不能地进行上市交易。
3、是因为房产开发等的因素而被迫要动拆迁的,则动拆迁公司会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者为安置人代理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那么这类商品房与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也是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这种是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4、“三定三限”的定向安置房其产权性质是界定为普通商品房,这种安置房上市交易比照两限普通商品房退出机制的有关规定来办理。
八、广州无房户安置房政策?
一、 无房户申请安置房的条件
房屋在中国是很看重的一件事,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负担起买房的压力的。而在城市不断扩张的同时,导致很多人失去了自己原本的住所。政府建安置房就是安置这一些人的。那么无房户申请安置房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无房户申请安置房的条件
(一)申请须取本市城镇户籍间满3满18周岁且具完全民事行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须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
九、泰州安置房买卖政策?
1、安置房规定房屋未满5年的不得正式上市交易,住满5年其实是是指以购房的家庭所取得的契税完税的凭证时间或者是安置房的权证发证的时间为准的。
2、购买安置房满5年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政策规定房屋购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再把安置房转为商品房之后就可进行合法
十、深圳安置房转让政策?
安居房是现在非常热门的,价格非常便宜,可以满足大家的需要,也能够减少生活的压力和负担,不用花太多钱买房子。不过大多数家庭主人都不是很了解深圳安居房可以出租或转卖吗,从而忽略掉许多相关的政策和主要规定,所以大家要想购买安居房,应该关注安居房有哪些主要的规定。
深圳安居房可以出租或转卖吗
深圳安居房签订买卖合同10年后,房产权所有人可以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就可以卖了。
深圳安居房10年内必须卖给政府。自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至申请回购之日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回购价格为原合同购房价;超过10年的,回购价格的计算公式为:回购价格=原购房价×[1-1.4%×(购房协议签订之日至申请回购之日的年限-10年)]。这就意味着,在十年内,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将不能上市交易,如果要出售,只能由政府采用按照原价回购的方式。
安居房有哪些主要的规定
是指按深圳市人民政府第88号令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2008年)后两种安居房较为常见。
1、参加房改人员:深圳市、区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有户籍户口、暂住户口的职工。
2、市、区住宅管理部门投资建设安居房:全成微利房的供给对象是列入市、区财政工资编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社会微利房的供给对象是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员工,以及社会上中低收入者,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也可以申请购买社会微利房。
3、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的市场商品房。如单位购买的商品房,可按不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出售或出租给本单位职工。
4、列入房改的住房:市、区住宅局和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拥有的住房以及已出售或出租的安居房。
5、不准出售的住房:(2008年)内需要拆迁改造的住房、结构已被破坏的住房、产权不清楚或有纠纷的住房、两户以上家庭共用的周转房。
6、深圳市房屋委员会:是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首长、专业人员以及市民代表组成的专门委员会。是就我市住房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协调、指导和决策。
7、深圳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房改办):负责全市房改的是常工作,具体包括全市住房政策、房改政策和安居房售价、租金的制订,及各项事项的审查和查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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