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是怎样运作经营的?
合作社四大运营模式
一、土地合作社模式
所谓土地合作社,就是在保持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上,农民自愿将土地入股合作社,合作社统一经营合作土地,比如出租或者自营。农民由原来的自耕自种的“小地主”,转变为收取红利的“股东”,不再参与农业生产与经营。形象地说就是:“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有地不种地,收益靠分红。
土地合作社在我国目前的实践中还不是主流,一方面是因为大部分农业人口虽然不再从事农业生产,但依然把土地作为自己最后的保障,不放心把土地交给别人使用;另一方面,经营土地的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创新,不断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以吸引更多的农户参与到土地合作社的运营中。
二、土地“托儿所”
土地“托儿所”,其实指的就是土地托管。没有精力和时间经营农业生产的农户,可以通过加入合作社,享受到合作社高效低廉的生产服务,比如耕地、播种、施肥、打药、浇水、收割等。如果仅仅购买一部分服务,就是“半托”式的合作社;如果全部托付给合作社打理,最后只管收获装在袋子里的粮食,这种就叫做“全托”式的合作社。土地托管的本质其实就是土地经营权还在农户手上,合作社为农户“打工”,挣的是服务费。
土地托管比较适合当下的中国农业现状,农村里留下种地的大都是“老人”、“小孩”,年轻力壮的都出去打工了。但家里的地不能让它闲着,土地托管刚好解决了这一问题。使用这种模式的地区一般人均土地面积较小,或者比较贫瘠,或者是经济效益小,以至于专门从事农业的农民比较少,正需要合作社提供土地托管的服务。
三、类似于“家庭农场”的模式
这类合作社不像传统意义上的合作社,它的特点是从政府或者村委会等机构手上,流转成千上万亩土地,理事长其实就是这一大片土地的“大地主”,但这个“大地主”不打算自己一个人经营这些土地,他想拉更多的人进来跟他共同来参与这件事,他想干的不是家庭农场,而是合作社,于是再发动一些小的农户加入到他注册的合作社,自己雇佣一部分农业工人到自己的土地上工作,其他农户自己干自己的。这种一个人“一股独大”的合作社,其实是“异化”了的合作社,本质上来说它是一个家庭农场或者专业大户。
这种合作社的来头一般比较大,一般与政府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它在经营上具有较大的风险,几千亩上万亩的土地经营,任何一个小的决策失误都会造成巨大的风险,更何况农业本身就具有很大的风险。合作社本质来说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平台,如此“大地主”类型的合作社根本带动不了多少农户,顶多是能创造一些农业工人的岗位。
四、“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模式
这类合作社是比较普遍意义上的合作社。同类农产品的生产者,比如种桃、种苹果、种水稻的农户,数量比较多,而且每户种植的面积也相差不大,大家都是自己亲自参与农业生产,都有着基本相同的服务需求。合作社把大家组织起来,为社员提供农资、生产、加工、销售等一系列服务。大家“拧成一股绳,抱团闯市场”,对内实行民主管理,对外用一个声音说话,提高市场话语权。
这类合作社是真正意思上的合作社,真正把弱者联合起来,合作社的经营目标是实现一个个小农户的集体利益,真正发挥出组织引领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建立程序是怎样的?
组建农村股份合作社操作程序
为方便各地农村股份合作社的组建,现就组建农村股份合
作社的操作程序介绍如下,仅供参考。
一、统一认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分层次、分类型召开多种会议,认真组织农村股份合作制意义、目的、内容、要求的宣传,认真组织外地股份合作制成功经验的宣传,通过算账对比、效益评议等方法,统一好基层干部和老百姓的思想,引导、激发他们入社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建立组织。以村成立由支书负责的股份合作社筹建领导小组,由村主任、村会计负责的筹建工作小组,并明确分工。
三、拟定计划。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共同拟定股份合作社的组建计划,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和时间要求。
四、提出申请
1、农户户主以书面形式向村筹建领导小组申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社入股,领导小组核实后,按组及时批复。
2、以党支部、村委会名义,在广泛听取村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向镇级党委、政府提出组建的申请,待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人田摸底。对股份合作社所涉范围内的所有农民和土地进行核实,逐人逐田,登记造册,并按本股份合作社章程,逐人核定股份,经村民代表讨论,筹建领导小组审定,报镇级领导小组审核后,张榜公布(不以土地入股的合作社,土地可暂不核实)。
六、清资评估。对村有资产进行全面地清理、核实、评估,在自核的基础上,委托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确认全村净资产后张榜公布(不以村有资产入股的合作社,本程序可以取消)。
七、股权设置。土地股份合作社要以土地入股为主,社区股份合作社要以社匠内集体净资产入股为主。
八、股权量化。股份合作社所涉人员核实公示五天无异议后,可进行资产量化,在量化中,可设置集体股,但不得超过总股本的40%。村改居后的原有村组集体净资产必须量化给原村组集体内的村民,不得平调农民的利益。
九、推荐代表。社员(股东)代表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组推荐3-5个代表,也可以10股为一组,每组推荐一个代表。推荐代表时,必须由2/3股东或农户户主参加,推荐结果必须由所有参荐人员签名认可,代表推荐结果必须由筹建领导小组负责公示五日以上。
十、制订章程。先由镇级领导小组统一拟稿,建社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后,交所有社员(股东)讨论修改,由股东代表大会通过后确立。
十一、召开预备会议。以村召开由社员(股东)代表、村“两委”成员、筹建“两组”成员参加的预备会,讨论《章程》,协商董、监事会成员及董事长人选。董事长一般由村支书出任,董、监事会会侯选人名单商定后须报镇级党政组织审核后方可交代表大会选举。
十二、召开成立大会。成立大会由筹建领导小组负责人主持,全体社员(股东)代表参加,主要议程有:
1、筹建工作情况报告
2、宣读镇政府、街道办批复
3、宣读并通过“股份合作社章程”
4、发放股权证书
5、选举董、监事会
6、选举董、监事长
7、董、监事长讲话
8、领导讲话
十三、后续工作
1、明确董监事会分工
2、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3、制定股份合作社年度目标
4、形成建社工作总结
三、什么是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
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经营权)的农户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为解决家庭承包经营土地零星分散、效益不高、市场信息不灵等问题,自愿联合、民主管理,把家庭承包土地(或林地)的经营权采取入股、委托代耕和其它流转方式进行集中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的农村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
它以股份制和合作制为基本形式,实行“三权分离”,即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农民拥有土地承包权,土地流转合作社拥有土地经营权,实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制度,农户按入社土地面积从合作社获取分红收益。
四、股份合作社是什么?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区别于一般农民合作社的农村集体资产经济组织。
它是由行政主导推动具有天然合法性的农民合作组织,社员由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村民构成,“身份入社,限制退出”,以促进集体经济发展、保障社员利益为主要职能。
1、从外部组织保障上来看,地方政府是领导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的责任主体。作为重要责任主体的县级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由农业主管部门牵头,提供指导合作社业务的专业性服务。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指导、监督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运作过程,将推进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纳入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强化知识宣传、业绩考核,确保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有效运行。
各村是领导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的实施主体,村党委、村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形成“三位一体”的治理架构。
2、从内部组织结构上来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因兼容股份制与合作制,具备股份合作企业的基本特征。
3、从成员构成来看,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资产以多种量化形式分配给原成员,成员凭借股份成为改制后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这三个相互支持又制衡的组织机构,采取“人资合一”原则分配合作社治理权,保障合作社公平运行。
五、农村土地合作社成立需要哪些程序?
成立专业合作社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成立合作社必须在5名或者是5名以上的成员;
二、合作社成员的身份是农村户口或者是城市下岗待业的身份;
三、合作社成员必须是出于自己的意愿。
专业合作社发起的程序:
第一、筹备发起;
第二、制定合作社章程;
第三、推荐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
第四、召开全体设立人大会;
第五、组建工作机制;
第六、登记、注册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系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成立合作社需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文件、证件:
第一、申请书;
第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第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第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第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第六、住所使用证明;
第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当将以上文件提交之后,登记机关会在申请之日20天以内办理完毕受理内容,对符合申请标准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在申请之后,出现有需要变更的信息需要申请变更登记。
六、什么是土地股份合作社?
在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按照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农民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权,委托合作社经营,按照股份从土地经营收益中获得一定比例分配的土地合作经营形式。形象地说就是:“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有地不种地,收益靠分红。”
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的简要程序是:发起人向农林部门提出申请——农林部门审核批复——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主要有三种形式:一、单一以土地入股,入股土地原则上不作价,一般也称内股外租型改革;二、土地作价入股,参与经营开发;三、承包土地与社区集体资产统一入股或量化,实行股份化经营。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原则是:一、依法原则。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二、自愿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土地股份合作社组织机构主要为社员(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成员由入股社员或社员代表民主选举产生,合作社机构与村行政组织脱钩。
七、置业股份合作社是什么?
置业股份合作社是指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置业公司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的前提下,以原集体经济为母体,借鉴股份制的产权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在坚持集体资产明晰且不可分割的前提下,对集体经营性净资产估价,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折股量化改制,以资产为纽带、股东为成员,将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分配权分离,让全体社员股东享有决策权、监督权和分配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综合性集体合作经济组织。
八、什么是“农村土地股份制”?
土地股份制:是以行政村或经济社(村民小组)为单位,通过全面丈量土地、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然后以净资产量化给符合条件的当地村民配置股权。
通过股份制改造,一方面,将土地价值资产量化为股权,均等地分配给每个农民,使农户成为土地所有者,完成农民集体的所有权量化的任务.
另一方面,将农民所有的土地实体资产的经营权交给集体经济组织,使其成为土地的经营者,负责土地的经营活动,从而形成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和农户个体所有的新双层产权制度。
配股方法则各地因地制宜,大体有三种:单股权(基本股权)两档次和多股权(基本股、承包权股、贡献股)多档次。
扩展资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是促进农村发展,解决农村各类矛盾和问题,使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成功之路。
把推进农村股份制改革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速推进城市化进程的一项重要举措,以解决农村土地问题为突破口,大胆创新,创造性实行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新模式,有效破解了制约发展的瓶颈,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九、成立农村土地合作社需要什么条件?
成立专业合作社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成立合作社必须在5名或者是5名以上的成员;
二、合作社成员的身份是农村户口或者是城市下岗待业的身份;
三、合作社成员必须是出于自己的意愿。 专业合作社发起的程序:
第一、筹备发起;
第二、制定合作社章程;
第三、推荐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
第四、召开全体设立人大会;
第五、组建工作机制;
第六、登记、注册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系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成立合作社需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文件、证件:
第一、申请书;
第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第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第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第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第六、住所使用证明;
第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当将以上文件提交之后,登记机关会在申请之日20天以内办理完毕受理内容,对符合申请标准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在申请之后,出现有需要变更的信息需要申请变更登记。
十、农村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社?
农村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机股份合作社?
答案是农村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是由政府或承包人牵头成立的,它的职能是农民自願加入到集体专业合作社来,发展经济,共同致富。而农村股份合作社是入股投资才能加入进去,股份合作社也是合作型企业,投投资比例确定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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