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划拨的养殖地可以买卖吗?

285 2024-08-09 19:40

一、农村划拨的养殖地可以买卖吗?

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养殖场用地是不能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养殖场用地,一般都是以临时用地的方式取得的,并且,临时用地不能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的。法律法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是不能买卖和非法转让的。所以,养殖场用地是不能买卖的。

二、农村树地如何买卖?

虽然土地不可以买卖,但是可以依照土地流转政策进行依法转让,我们可以在承包期内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但需要注意这也是转让经营权,不是所有权,受让方也不能私自进行土地的买卖。

另外,土地转让也存在很多的限制条件,比如土地的用途性质不能进行改变、必须符合转让身份、有较高的收入来源等等。

三、农村的平房可以买卖吗?

1、农村房屋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对买卖双方的主体是有限制的。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卖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四、农村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农村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卖是有条件限制的,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应当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经过规划建设办批准建设及验收合格的房屋,村民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应当向当地房管所提出申请,并提交土地使用证、报建验收证明、房屋面积测绘报告等资料。房管部门在受理农村村民要求办房产证的申请后。将会检查相关资料,并将申请登记的事项在村集体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有异议不成立的,将给予登记发证。扩展资料: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法理逻辑,农村房屋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五、农村平房可以买卖吗?

可以,现在农村的房子也有房产证了。

六、农村院子可以买卖吗?

可以买卖的,但是有条件的,看你有没有房照也就是产权,看你有没有土地使用证,看你有没有超出国家政府审批面计,这些证件齐全,去公证机关公证一下就可以放心岀售了。

七、新农村可以买卖吗?

新农村可以买卖。新农村虽然相比传统农村已经出现了一些城市化,但仍保持着不少的农业生产活动,相应的就有了财务收支的问题。而有财务收支,就需要进行买卖。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新农村在城市化的过程中逐渐向城市靠拢,各种消费和商业市场也随之出现,这也为新农村的买卖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渠道。

八、农村旱田可以买卖吗?

农村旱田也好旱地也好这个不能随便买卖的权限,任何土地都是公有的产物,村镇也没有权利买卖权,只有养殖基地的公司和大型农田承包和租债权,都必须由规划局国土局-严格审批后才能才能办理租债权手续交完费用,才有可能史用土地的权利。

九、农村桩基可以买卖吗?

农村的桩基是不可以买卖的。因为你作为村集体内部成员你只有依法审批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你在桩基上的所建房屋,围墙,大棚,猪舍鸡舍以及在所使用的桩基上所建的生活辅助设施属于你个人,你的个人财产可以赠予,继承但桩基不可以买卖,否则村集体有权收回。

十、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

本村村民可以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

1、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

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

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是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上列第二种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至于第三种情况,则可依法申请建房用地。

2、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会出现两种情况:

(1)城镇居民。根据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2)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该组织的宅基地。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也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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