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各县低保?
回答如下:以下是山东省各县低保标准(2019年):
1.济南市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90元。
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50元。
2.青岛市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700元。
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60元。
3.淄博市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40元。
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10元。
4.枣庄市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10元。
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490元。
5.东营市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80元。
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40元。
6.烟台市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700元。
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60元。
7.潍坊市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40元。
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10元。
8.济宁市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40元。
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10元。
9.泰安市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60元。
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30元。
10.威海市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80元。
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40元。
11.日照市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700元。
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60元。
12.莱芜市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10元。
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490元。
13.临沂市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40元。
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10元。
14.德州市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40元。
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10元。
15.聊城市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40元。
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10元。
16.滨州市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40元。
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10元。
17.菏泽市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40元。
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10元。
二、山东低保春节补助?
春节期间,山东省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
三、山东青州低保标准?
山东青州低保标: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60元提高至2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至1300元。
四、山东低保申请条件?
办理低保户标准的条件是:
1、没有经济来源和劳动能力,不能安置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领工资或最低工资、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水平的居民。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第四条 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五、2021山东低保标准?
据了解,申请的居民必须是持有本省的农村户籍的居民,不是农村户口是申请不了的。还有是和申请人一起生活的其他家人的人均工资收入都要低于所在地区的最低生活水平,如果有劳动能力却不干活或者吸毒,超生的等情况的,这些都是不可以申请。
由于各地情况不一,因此补贴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有的城市低保最低标准是620元每人每月,农村每人每月496元,且有的还设置了一档、二档、三档护理补贴等,因此具体的需去当地政府官网或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以上就是“2021低保户的条件及补助标准,低保户每人每月能领多少钱”全部内容,虽然说网传2021年低保户全部取消,但是官方并没有正式发文通知,所以2021年低保户的补助还将继续发放。如果你家满足申请低保户的条件,可以到相关部门提供资料进行申请,受到地区经济水平的影响,每个地方的低保补助标准是不一样的。
六、2021山东农村低保?
2021年山东低保标准: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七、2021山东低保补贴?
1、2021年济南市低保户补贴标准
参考2020年2月17日发布的《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济民发〔2020〕7 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74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不低于494元/月。
(2)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111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不低于643元/月;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三档,自理标准为210元/月,半自理标准为350元/月,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标准为700元/月。
2、2021年青岛市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9月10日发布的《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发改员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等标准的通知》(青民〔2020〕102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各区 (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5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60元。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各区(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2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25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40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变。
3、2021年淄博市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7月21日发布的《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69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5760元。
(2)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90元;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7500元。
4、2021年枣庄市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7月10日发布的《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枣政办字〔2020〕26 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5220元。
(2)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825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6786元。
5、2021年东营市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6月24日发布的《东营市民政局 东营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东民〔2020〕25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6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5900元。
(2)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150%执行,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分别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1/6、1/3执行,每人每年2292元、3820元、7640元。
6、2021年烟台市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6月24日发布的《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烟政办便函〔2020〕35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00 元。
(2)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4倍执行;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对应特困人员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情形分为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三档,分别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1/6、1/3执行。
7、2021年潍坊市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6月29日发布的《潍坊市民政局 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提高救助标准的通知》可知:
(1)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3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760元。
(2)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7680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全护理每人每月640元、半护理每人每月320元、全自理每人每月200元执行。
8、2021年济宁市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6月19日发布的《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提高救助标准的通知》(济政字〔2020〕35号)可知:
(1)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9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45元;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75元。
(2)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7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3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
9、2021年泰安市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7月17日发布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泰政办字〔2020〕41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75元。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7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
10、2021年威海市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6月1日发布的《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威民发[2020]57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9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30元。
(2)城市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690元。城乡特困供养照料护理基准标准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分别为每人每年3297元、5495元、10990元。
11、2021年日照市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8月6日发布的《日照市民政局 日照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0年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日民〔2020〕29号)可知:
(1)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10元。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24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14元。
12、2021年滨州市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4月29日发布的《滨州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提高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滨民〔2020〕22号)可知:
(1)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7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316元,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66元。
(2)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00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
13、2021年德州市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4月30日发布的《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德政字〔2020〕10号)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58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450元。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70元(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标准按每人每月1000元执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585元。照料护理标准按照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每人每年600元、1800元、6000元确定。
14、2021年聊城市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4月29日发布的《聊城市民政局 聊城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可知: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平均补助水平不低于每人每月324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平均补助水平不低于每人每月258元。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1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59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根据自理能力分为自理、半失能、失能三类,分别为每人每年600元、2500元、5000元。
15、2021年临沂市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7月21日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我市连续十年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一文可知:
(1)城市居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农村居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9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585元。失能、半失能、能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400元、15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入住人员数量将机构运营补助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2400元。
16、2021年菏泽市低保户补贴标准
根据2020年4月14日发布的《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可知:
(1)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510元,人均月补差提高到306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5100元,人均月补差提高到255元。
(2)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城市663元/月/人、农村6630元/年/人;城乡失能、半失能、能自理特困人员月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516元、258元、155元;农村供养机构运转经费提高到2000元/年/人。
八、山东低保最新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低保政策,强化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省民政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政策充分发挥低保兜底保障作用的指导意见》,对重度残疾人单人保、因病(伤)致贫家庭认定、低保申请家庭财产认定等政策进行了完善。
进一步完善重度残疾人单人保有关政策
对于低收入家庭或者已脱贫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的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单独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困难家庭),其低保补助金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60%确定。
本意见所称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倍,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申请家庭财产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进一步完善因病(伤)致贫家庭认定条件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因病(伤)致贫家庭,可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或刚性支出发生者本人纳入低保范围(以下分别简称按户入保、单人入保)。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户入保:
1.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同期发生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刚性支出(指获得各类保险补偿、救助捐助后由个人负担的实际支出)后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在一定时期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下同)。
2.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申请家庭财产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3.疾病(人体损伤)尚未痊愈,仍需进行相应治疗。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单人入保:
1.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同期发生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刚性支出(指获得各类保险补偿、救助捐助后由个人负担的实际支出)后介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2倍。
2.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申请家庭财产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3.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刚性支出(指获得各类保险补偿、救助捐助后由个人负担的实际支出)达到或超过当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
4.疾病(人体损伤)尚未痊愈,仍需进行相应治疗。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也可单人入保:
1.已脱贫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刚性支出(指获得各类保险补偿、救助捐助后由个人负担的实际支出)达到或超过当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
同时满足按户入保和单人入保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可按户入保。
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家庭财产认定条件
首先,完善低保申请家庭金融资产认定标准。低保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得高于当地年低保标准4倍且家庭金融资产总额不得高于当地年低保标准15倍。
家庭金融资产,是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等机构的存款、理财产品、股票、基金、债券、保险、信托账户余额及其他资金的总和。理财产品、债券、保险、信托资产等能够得出净值的,按净值计算;无法计算净值的按购买的初始价或者估价计算。
其次,完善低保申请家庭机动车、大型农机具认定标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下机动车辆或者大型农机具现值不得高于5万元(机动车辆、大型农机具现值=原值-每年折旧额×使用年数,每年折旧额=原值÷预计使用年限15年;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普通二轮和三轮摩托车除外)。
据悉,指导意见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
九、爱山东低保查询?
可以查询。爱山东低保查询是山东省提供的一个低保查询服务,通过该服务可以查到是否享受山东省及各市县家庭低保、特困人员供养、重残人员护理补贴等社会救助项目。由于该服务是免费提供的,并且查询途径简单,所有人都可以进行查询,因此可以让人们快速了解自己是否享受低保。此外,在查询低保信息之前,需要准备好身份证和查询码,这是保证查询顺利进行的前提。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该查询服务只提供了一些基本信息,具体的申请及审批流程还需要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咨询了解。
十、山东低保取暖补贴?
山东正在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将根据规定的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于2月8日前发放到位,让困难群众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据了解,山东此次发放的补贴范围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困难残疾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以及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
其中,山东的城市低保对象、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将按每户不低于600元的标准获得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农村低保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将按每户不低于300元的标准获得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而对同时符合两种身份的人员,山东将不重复发放补贴。
此外,对于城乡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山东将按每人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单独发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
山东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而已经发放取暖补贴但未达到省定标准的地方,则要按照省定标准补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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