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建设房屋被拆迁应怎么赔偿?

280 2024-07-01 06:21

一、道路建设房屋被拆迁应怎么赔偿?

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  

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  

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镇)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酌情处理。  

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具体时间以当地乡(镇)实施“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起始时间而定)给予补偿安置。除此之外,无手续一律视为违法违章建筑物,一律限期无偿拆除,不给予补偿安置。  

6、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30元/m2至50元/m2给予补偿,但不列入安置范围;超过批准期限或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临时建筑物,应在规定期限内一律无偿自行拆除。  

7、上述1—6项中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以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内容为准。如实际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与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符的,经拆迁当事人申请,由县国土资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裁决。来源:南京律师

二、湖北道路拓宽拆迁赔偿标准

湖北道路拓宽拆迁赔偿标准

在城市化进程中,道路拓宽是提升交通流畅度和城市发展的重要举措。然而,道路拓宽往往涉及到拆迁,并引发拆迁赔偿问题。本文将详细介绍湖北地区道路拓宽拆迁赔偿标准,帮助读者了解拆迁赔偿政策并为相关当事人提供一定的参考。

根据湖北省政府公布的《湖北省城市道路交通工程拆迁补偿标准》,湖北地区的道路拓宽拆迁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补偿

道路拓宽往往需要征用大量土地,因此土地补偿是拆迁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湖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被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土地市场价格和土地性质确定的。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 城区土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市场价格确定,以补偿总值的10%作为安置补助。
  • 城乡结合地区土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市场价格确定,以补偿总值的15%作为安置补助。
  • 农村土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市场价格确定,以补偿总值的20%作为安置补助。
  • 土地转让费:按照土地市场价格支付,支付金额为征用土地的补偿总值的5%。

2. 房屋补偿

道路拓宽往往还会涉及到拆迁居民的住房问题。《湖北省城市道路交通工程拆迁补偿办法》规定了拆迁居民的房屋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 被征收的普通住房补偿标准:根据房屋评估报告的评估价确定。
  • 被征收的安置房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和所在地市场价格确定。
  • 被征收的自建房补偿标准:根据自建房的实际投资费用和房屋评估报告的评估价确定。

3. 临时安置费

拆迁居民因拆迁而需暂时搬迁居住的,将享受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的具体标准如下:

  • 城市区域: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和所在地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
  • 农村地区:根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结构等因素确定。

4. 补偿款支付

根据湖北省拆迁工程管理办法,拆迁款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 住宅类拆迁赔偿款一次性支付。
  • 非住宅类拆迁赔偿款分期支付。
  • 拆迁补偿款须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支付,确保款项的安全性。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湖北地区道路拓宽拆迁赔偿标准的概述,并不能代表所有情况。赔偿标准的具体实施还需要根据当地政府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操作。

总之,道路拓宽拆迁是为了城市的发展,但也涉及到拆迁赔偿问题。湖北地区对道路拓宽拆迁赔偿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土地补偿、房屋补偿、临时安置费和补偿款支付等。对于相关当事人来说,了解拆迁赔偿标准,了解自己的权益,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城中村拆迁法律规定

城中村拆迁是中国城市快速发展下的一项重要任务。城中村作为大城市中存活的老旧住宅区,面临着多方面的问题,拆迁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手段。

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

对于城中村拆迁,我国有一系列的法律规定,以保障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城中村拆迁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平合理原则:在城中村拆迁中,政府应当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 保护弱势群体原则:政府在拆迁中应当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3. 依法操作原则:城中村拆迁需要依法进行,所有的拆迁行为都要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合法程序。

法律规定的程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城中村拆迁一般经历以下程序:

  1. 拆迁方案制定: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拆迁方案,并公示告知拆迁户。
  2. 征收补偿协议签订:政府与拆迁户进行补偿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相关协议。
  3. 拆迁实施:政府组织人员进行拆迁实施,保障拆迁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4. 补偿支付:政府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支付拆迁补偿款。

以上程序均需要依法进行,并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规定的权益保障

城中村拆迁法律规定了拆迁户的权益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住房补偿:政府给予拆迁户相应的住房补偿,确保拆迁户在拆迁后有合理的住房安置。
  2. 经济补偿:政府根据拆迁户的房屋面积、房龄等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3. 工作安置:政府积极协调,为拆迁户提供合适的工作安置,确保其生活稳定。
  4. 社会救助:对于弱势群体,政府提供相应的社会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

以上保障措施旨在确保拆迁户的权益不受侵犯,帮助他们顺利过渡到新生活。

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

在城中村拆迁过程中,也存在一些违法行为,例如:

  • 暴力拆迁:有些拆迁人员在拆迁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侵犯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 低价收购:一些开发商利用拆迁户的无知,低价收购其房屋,违反了公平合理的原则。
  • 强制拆迁:政府利用行政手段,违法进行拆迁,侵犯了拆迁户的权益。

对于这些违法行为,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以保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的完善

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的城中村拆迁法律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 补偿标准不公平:现行的补偿标准只能满足拆迁户基本需求,对于其原有权益的保护仍存在不足。
  • 程序复杂繁琐:拆迁的程序繁琐,导致拆迁过程耗时较长,影响了拆迁工作的进度。
  • 权益保护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对拆迁户的权益保护不到位,导致部分拆迁户在拆迁后的生活中遇到困难。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城中村拆迁的法律规定,以更好地保障拆迁户的权益。

结语

城中村拆迁是中国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为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需要。我国的法律对城中村拆迁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保障了拆迁户的权益。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规定,以提高拆迁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只有依法进行城中村拆迁,才能真正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幸福生活。

四、城中村拆迁补偿办法?

城中村的房子拆迁,情况比较特殊,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周边房子市场价又比较高,依据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建筑成本价补偿,很亏。最人民法院曾出过司法解释,城中村房子拆迁,货币补偿,最低市场价,被拆迁户可以周边房子市场价作为拆迁补偿基准价。

五、道路施工临时道路赔偿?

没有合同约定:如果建设单位没有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临时道路没有通至现场,而是由施工单位自己去铺设的施工便道,这部分费用应该由建设单位承担。反之,如果建设单位已经将施工临时道路通至现场,施工单位自己为了施工方便,在现场场区内自己修筑的施工便道,这部分费用必须是施工单位自己承担。

六、蔡甸区拆迁赔偿问题?

具体赔偿金额是根据当地政府而定。也根据拆迁的面积,楼层来统计。

七、危房拆迁怎么赔偿?

现在国家非常重视农村发展,许多国家政策也开始逐渐的偏向农村。与此同时,农民也逐渐的富裕起来了,很多人手里有了闲钱。农村对于城市的向往可不是一天两天,不管是教育医疗,还是购物消费的方便程度,这些都不是农村能比的,毕竟在道路建设、人口密集程度上,农村都是比不上城市的,发展落后也难以避免。于是很多人一有了钱就寻思着在城市买套房,甚至这种现象已经成为了一种大势,只是这几年才稍有缓和。但是,你知道吗?在城里买房一定要注意这几点,否则可能保不住老家的宅基地。

在农村,很多的空置房子上都有“在外购房户”的标识,本来以为这是要收回他们在农村的宅基,可是实际上并不是如此,而是与一项政策有关。国家对于农村危房也有相应补助,不过这些只针对那些居住条件差、生活贫困的家庭。但是,如果房子上被打上了“在外购房户”的标志,那么就不能够领取这种补助金了。

虽然这种情况老家的宅基并不会被回收,但是并不意味着所有情况都是如此,特别是在城里买房的人,一定要了解这几点,这几种情况,宅基可能会被回收。

1、 已经进城,而且老家的房屋已经坍塌超过两年。许多家庭进了城里之后,农村的房子一般都会闲置,如果房子已经破旧,甚至可能直接被放弃,长时间无人维护,损坏,坍塌也是在所难免。如果这种情况维持两年以上,村里是有权利回收你所拥有的宅基,并且分配给其他人使用。

2、 已经建了新的房子,但是旧的宅基依然保留的。“一户一宅”早就已经不是新概念了,外迁或者搬家,或者在新的的地方建造了新房子,那么原有的宅基理论上就应该交还给村里面处置。

3、 强占或违法占地或者不符合建房规划的。农村的基础设施并不完善,因此想要严格的实行某项政策还是非常有难度,很多人都抱着“小人物”的思想,在政策上打折扣,再加上都是亲戚,也不好太严厉。因此,产生了许多违章建筑,甚至还有人违反法律,将农田填平建房。当然,这些都是不符合规定了,村里有权力对于此类地基进行回收

4、 获得宅基后,长期闲置。建房首先要选址,我们有很多人在分到宅基后,始终没有建房子,使得宅基长期闲置,造成了大量的浪费。关于这点,政策也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宅基闲置的时间超过两年,那么这块地基有被村里统一回收的风险。

八、冷库拆迁如何赔偿?

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并没有专门的冷库拆迁补偿标准,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九、企业拆迁怎么赔偿?

您好,企业拆迁补偿主要组成部分:

1、房屋(所有权人)、土地及附属物补偿费用;

2、租金差价(承租房屋的企业);

3、搬迁和安置补偿费用;

4、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和奖励费用、其他无形资产损失。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补偿与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补偿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土地相关补偿费用。对于集体土地的补偿,有关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定。可以看出,此规定市针对征收用于农业生产的耕地的,而没有关于商业用途的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

十、拆迁花园怎么赔偿?

国家对拆迁没有非常具体的统一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

原则上是不低于原房屋和土地的市场交易价格。

不同的拆迁项目有不同的标准,一般是前期都是发公告的。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