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卫生三项建设是为国家上世纪90年代为改善农村卫生条件而重点推进的建设工程,包括乡镇卫生院、县防疫站和县妇幼保健院改造建设,目前建设已取得显著成绩。 1、乡镇卫生院建设。要达到无危房、配套人员、配套设施、配套规划的目标,提高卫生院的总体功能,经营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拓宽医疗服务项目,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需求,增强自我补偿机制,全方位的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手拉手”,“攀高亲”的定点支援乡镇卫生院活动,建立起新型的社区医疗保健体系。 2、县防疫站改造建设。实现防疫站全覆盖,把防治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作为重点工作,提高公共卫生质量,同时扩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九五”期间传染病年总发病率比“八五”期间下降10-20%,巩固计划免疫成果,实现管理科学化,减少食品污染,食物中毒控制在15-18/10万;加强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劳动卫生监测合格率达到70%。 3、县妇幼保健院改造建设实现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12‰以下,儿童系统保健覆盖率城市95%以上,农村85%以上,孕产妇系统保健覆盖率城市95%以上,农村90%以上,住院分娩率城市100%,农村95%以上;孕产妇接受健康教育率城市100%,农村95%以上。
卫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 《关于1995年开展农村卫生“三项建设”中期评估的通知的通知》 卫生部 国家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1995年开展农村卫生“三项建设”中期评估的通知卫计发(1995)第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计委、财政厅(局): 农村卫生三项建设(乡镇卫生院、县防疫站和县妇幼保健院改造建设)已经进入第五个年头。过去的四年中,这项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不少的基层卫生机构旧貌换新颜,新建扩建了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增添了设备,培训了队伍,提高了技术 水平,改善了医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三项建设”工程的顺利推进,有利地推动了农村初保工作,促进了预防保健任务的落实,改善了农民群众看病就医条件,为在本世纪末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创造了条件。 四年来,三项建设完成投资总额达59.2亿元,共有13635所乡镇卫生院、716所县防疫站、730所妇幼保健院(所)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占应改造机构数的30%。尽管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地区之间进展不平衡,贫困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因 筹资困难,进展相对迟缓;>是完成项目尚不能达到“一无三配套”目标,特别是设备和人才培养滞后,影响整体效益发挥;三是在规划布局、项目管理及资金运用上也存在一些需进一步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清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加强对三项建设的宏观指导,卫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决定于1995年对农村卫生“三项建设”进行中期评估。 现就项目中期评估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991-1994年有“三项建设”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建设项目单位。 二、评估内容: (一)三项建设管理及进展; (二)资金筹集及利用; (三)建成项目的整体效益; (四)存在问题。 三、评估方法: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自评为主,中央抽查为辅。各省、区、市先进行自评并完成自评报告,然后由三部委人员组成的评估小组分别对各省、区、市自评结果进行抽查。抽查采取与地方计委、财政、卫生主管部门座谈、查阅自评报告、随机抽查子项目实际情况等方法, 并由小组成员提交对各省自评工作的评审意见。最后由三部委联合召开农村卫生“三项建设”中期评估论证会。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995年3月,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提出评估要求和评估方案;4-6月,各省按照中央下达的统一要求和评价指标进行自评。 第二阶段:7-8月,中央三部委组织人员对各省自评结果进行抽查。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6个计划单列市分成10个组,每省按经济水平好、中、差将所辖县分成3个组,然后每组随机抽取1个县,每个县按同样方法抽3个乡。 第三阶段:9-10月,召开中期评估论证会,整理评估报告,提出“九五”相应的工作目标及措施意见,确定“九五”计划期间工作重点。 五、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按通知精神布置自评工作,并加强对自评工作的领导6月30日前完成本地区评估并按统一软件汇总评估、结果,同时提交自评报告; (二)自评过程中各省要着重>清农村卫生“三项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别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所有参评人员要深入基层,了解第一手材料; (四)中央派出评估小组要提交对各省自评工作的书面评审意见并提出“九五”期间“三项建设”如何进一步开展工作的建议。 附:评估方案、录入程序及计算机工作环境的要求(略) 199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