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立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单独立户的条件:
1、一般来说,需要本人年满18周岁,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5、由于单独立户为地方性的规定,不是全国统一,具体应咨询户籍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答复为准。
分户所需材料有哪些
1、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
2、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1)《结婚证》;
(2)《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4)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分户程序是怎样的
1、关于办理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的。需审核证明材料申请人书面报告;
2、办理步骤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如果申请者已经结婚但没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还是要登记为一户;
3、符合以上条件的话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房产证及复印件;所在村(居)委会、单位证明;户口簿。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一般很快可以办完。快则30分钟,慢则1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农村立户需要什么条件
一、农村立户需要什么条件
分户口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提出分户申请的当事人已经成年并且独立。只有一个人在成年之后才能够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国许多事情都需要满足成年这一条件,不然连提出申请的资格都没有。而成年与独立并不是一回事,这里所说的独立不仅指经济独立,也指生活独立,也就是说要分户的申请人不仅需要证明自己有经济能力,可以把自己养活,也需要证明自己能够独自生活;
2、不是独生子女。一般来说,在农村,宅基地是直接由子女来接手的。虽然子女不能对土地进行继承,但是能够对土地上的房屋进行继承,倘若独生子女分户的话,在继承之后就不不能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了。所以,独生子女是不能够进行分户的。家里在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情况下,才能够分户。在子女成年成家之后,才能够提出分户的申请,且最少有一个子女不能提出申请;
3、宅基地的面积与居住人数相符合。之所以要分户,是因为原宅基地的面积不能够满足现在户中人数的生活需求了,倘若原宅基地的面积可以满足生活所需,只是因为子女成年了想分户,想要多得一个宅基地就提出分户申请,是没有办法通过审批的。通常情况下,分户是生育后代、子女成家,家中的人数迅速增长,原户已经没有办法满足正常的生活需求了,在这种情况下,分户的通过率会更高一些;
4、该地区不属于拆迁的地区。在征地拆迁赔偿正式开始之前,都会进行补偿标准、拆迁范围的公示,在该地区已经被划为征地拆迁范围之后,许多人都想通过户口的方式来获得土地,运用这种方式来获得高额的赔偿。但依照法律,拆迁地区中的人口是只允许出不允许进的(也就是说不准把户口迁入拆迁地区,除非是由于婚嫁、新生儿降生等因素)。另外,在拆迁地区中,也不允许内部分户。
二、以下五种情况可以申请分户:
1、夫妻离婚三年以上,且未共同生活或离婚后另一方又结婚的,可以进行分户;
2、农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其中一人成年可单独申请分户,其中父母应随一方子女,不得单独分户;
3、一户村民有两块或两块以上宅基地,但面积总和未超过宅基地标准的,可以认定为一宅;
4、四代同堂或三代同堂的第三代符合结婚条件的,同住一宅且现有住房占地面积少于最高限额的,可以申请第二宅。
综上所述,分户是子女已经成年,拥有自己的住所、自己的家庭、完全拖离父母的关系而生活需要另立户头的情况。分户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填写申请表、申报、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三、农村分户口需要哪些费用
分户不用手续费,只收取工本费几块钱。分户口的材料:
1、申请人的簿和身份证原件。
2、有独立的或者土地证(这点是必要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则无效)。
3、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一般由村委会出具)。
4、若涉及拆建,则需要拆建安置证明。
5、片警调查意见(有些地方是所长签字)。具体步骤: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基本上地区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盖章。)2、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等审核通过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给你拉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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