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重庆市出台了《关于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意见》(渝办发〔2008〕296号)。
在工商登记、资金、技术、人才、劳动力、税费、创业培训、人员招聘、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
可享受以下创业扶持:
一是创业培训。
可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SYB创业培训,享受1000—1500元的培训补助。参加创业培训后,你还可享受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目前,我市部分区县(自治县)已建立了创业项目资源库。下一步,我市将逐步在全市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收集和开发一批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成立创业培训专家咨询团,及时向创业者推荐创业项目。
二是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
为了解决创业者特别是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创业初期资金不足的问题,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在部分区县用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的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就业办〔2008〕1号),将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范围,贷款最高为5万元。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如下:男性在60周岁以内、女性在55周岁以内,经过创业培训、具备一定创业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并从事微利项目的(国家明文限制的行业如建筑业、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美容、美发、水吧、酒吧、洗脚,从事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除外)。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程序如下:凭工商、税务、公安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和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属的居(村)委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返乡创业人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可由法定代表人在其户口所在地或企业经营所在地居(村)委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初审合格后报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劳动就业部门,区县(自治县)劳动就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结审查汇总,并将相关资料送达承贷金融机构,承贷金融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同意贷款的,即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借款人还清本息后到区县劳动就业部门申请贴息,财政对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50%的贴息。
以上扶持政策办理程序,你可以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劳动就业部门,如果你还想了解其他政策,你可登陆重庆市劳动保障公众信息网(www.cqldbz.gov.cn)查询。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