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原则上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2.未在户籍地参保的异地常住人口,可凭居住证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3.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4.新生儿可在户籍地或父母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5.非从业的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员,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以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参保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按自然年度缴费,采用以集中征缴为主,零星缴费为补充的参保方式。
1.集中征缴期:2021年9月底至2022年3月31日。
2.零星征缴期:享受动态参保政策的特定群体和困难群体零星征缴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普通群众、不享受动态参保政策的困难群体,零星征缴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三、特殊人群缴费政策
2022年继续实行特殊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具体标准为:
1.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按照每人每年140元标准予以定额资助;
2.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个人缴费执行全额资助政策,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
3.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视同特困人员管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个人缴费执行全额资助政策,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承担。
4.低保对象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4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低收入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提示:对具有多重身份属性的人员,原则上按照就高不就低、不能重复享受资助,资助金额不得超过年度个参保缴费标准。
四、参保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条件
1.2022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城乡居民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按320元缴纳,从次年月1日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未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可通过零星缴费方式参保,按参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2022年为580元)之和缴纳参保费用,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3新生儿实行动态参保,监护人应当在其出生后90日内为其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按当年集中征缴期个人缴准缴纳,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4.脱贫人口实行动态参保,并享受参保资助政策,个人只缴纳扣除财政资助部分后的应缴部分;
5.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在职工医保暂停缴费后60日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城乡居民当年个人缴费标准(320元),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60日的,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五、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可通过以下途径缴纳个人参保费用:
1.可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窗口缴纳;
2.可通过“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我的服务”—“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3.可通过微信内的“支付”—“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功能进行缴纳;
4.可通过支付宝内的“市民中心”—“社保”—“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5.可通过云闪付—“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6.可自行到指定的商业银行(如:贵州银行、贵阳银行、工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网点或APP进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7.可交村(居)委代办人员集中代收,由代办人员通过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手机微信或到各商业银行网点或当地税务大厅统一缴纳。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