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可进一步提高医保待遇,属于自愿选择险种。2021年度缴费标准50元/人,参保生效前提为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独缴纳不生效。
补充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扣除规定的就医起付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金额后的部分,按以下比例分段报销:8000元(含)及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10%,8000元-20000元(含)的部分报销比例20%,20000元-100000元(含)的部分,报销比例为30%,100000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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