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报销政策?

211 2024-07-16 07:40

最新糖尿病报销政策,可根据"两病"参保患者的规定执行。

保障标准上,对“两病”参保患者在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具体标准:“两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协议医疗机构购药,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基金支付比例50%。高血压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元,糖尿病(含用胰岛素治疗)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同时患高血压糖尿病(含用胰岛素治疗)的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0元。

需要说明的是,现有的居民门诊统筹政策不变,确保群众待遇水平不降低。“两病”患者并发合并症的,达到门诊慢性病条件的,可及时申请门诊慢性病待遇,两种待遇不能同时享受。

根据要求,“两病”患者经一级及以上协议定点医院诊断需长期服药的,可在市内任选一家一级及以上协议定点医院进行资格确认,年度内在本市选择一家二级及以下协议医疗机构作为“两病”门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要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供应保障与合理使用。为方便“两病”患者用药,对病情相对稳定的患者,一次处方量可以延长至1-3个月,保障患者用药需求,但要避免重复开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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