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宅小区建设审批流程?

260 2024-03-18 07:07

一、农村住宅小区建设审批流程?

整体流程

一:农户提出书面申请

农村村民准备建造房屋,需要以户为单位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宅基地和建房的书面申请。(如果是自家房屋拆旧翻修,只需要提前建房的书面申请)。

二:村集体讨论并公示

村级主要审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等。审查通过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并报送乡镇政府。

三:村级组织审查

村级主要审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等。审查通过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并报送乡镇政府。

四:乡镇受理审查

乡镇审查的主要是由农业农村部门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的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规划、用途管制要求等,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五:乡镇政府审批

根据乡镇政府其它部门审查后,由乡镇政府对农民的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并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六:县级政府进行备案

乡镇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帐,有关的资料进行归档留存,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备案。

七: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

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后,乡镇政府会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

八:批准后丈量到场

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申请划定的宅基地用地范围,并由乡镇政府与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在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

九:住房完工后的验收与不动产证的申请

当住房完工以后,由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查验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申请要求使用宅基地,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通过验收以后,农户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由哪里审批?

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应由哪里审批?如果农村住宅申请用地首先要自己选址或由小组长安排划用宅基地。然后再经过村委会审核同意用地。然后再写一份申请用地的申请书到所属乡镇国土所递交申请材料。经过审批后发放准建证方可施工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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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庆农村住宅审批面积如何计算方法?

1-3个人占地面积是75平米,四人以上是100平米

四、新土地法农村住宅用地谁审批?

一、农村宅基地审批归谁管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审批归乡、县土地管理局管理。

二、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和流程

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

1、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厨房、禽畜圈舍、厕所和庭院等)的用地。

2、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3、农村新旧宅基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登记费,确认使用权。

4、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6、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再张榜公布上报户主名单,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

五、农村住宅地基建房说不审批,如何才能审批下来?

申请宅基地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如果不满足以下条件,不会批准的,要是满足条件,村里没有理由拒绝批复,可以向当地国土局反映。

扩展资料:

农村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的几种情形: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4、户口以迁移到城市。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2、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3、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

4、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5、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六、农村村民住宅楼土地供地由谁审批?

农村村民住宅楼土地供地的程序,应该是先有村民申请上报,有当地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条款去核实,如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只有这样才能合理建房。

七、请问有谁知道农村住宅用地是否需要审批?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提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像长沙就规定,城镇(含城市、县城、建制镇)规划范围内的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先期向所在地规划部门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同时持有《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方可进行房屋建设。《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许可证》使用期限为2年,过期自动失效。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报批程序是怎样的?

以长沙为例, 长沙规定,从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建房申请,至发放《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许可证》,审批时限控制在20个工作日,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具体申报宅基地程序如下:

(1)村民申请宅基地,首先应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申请者向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提交用地申请和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村民建房的审查意见(包括是否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建房、表决结果是否在本村公示7日以上、是否符合“一户一基”政策等)、村集体经济组织关于申请建房村民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材料等。

(2)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实地审查申请人员是否符合建房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建房位置是否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是否做到耕地占补平衡等,并经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初审后上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核准,符合条件的发放《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申请表》。

(3)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收到村民提交的《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申请表》后,上报至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经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由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核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许可证》。

(4)房屋开工建设前,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应到实地放样定桩。涉及切坡建设的必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承诺按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5)房屋竣工后30日内,村民应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申请验收;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是否对原宅基地拆除到位;验收合格后,村民应当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不动产登记。

八、农民住宅用地由谁审批?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九、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林地如何办理审批手续?

根据《湖北省林地管理条 例》第十九条规定:农村、城镇居民使用林地建住宅,应分别经乡镇林业工作站、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初审,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第二十一条规定:农村居民利用其享有使用权的林地建自用住宅,在规定面积内免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所以,农村居民占用林地建房,首先应到当地林业部门办理林地占用手续,然后再到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如果是在享有使用权的林地上建自用住宅,在规定面积内(《湖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农民兴建、改建房屋宅基地(含附属设施)总面积,使用未利用土地(建设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可以免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十、农村住宅起名?

福来居、福星居、福寿居,福文阁、福香阁、福祺阁,福满楼、福月楼,福盈楼,永在堂(永远存在),恒福堂(永恒地有福),万善堂,宏富堂,鸿福堂,凤裘凰,梧桐阁,盛世家园,赏春楼,东篱雅居、鸿儒新居、春华苑、桃源新景,顶秀青溪,中景濠庭,融城 ,西钓鱼台,绣江南,枫蓝国际中心,季景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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