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区别

715 2023-02-22 17:53

一、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区别

1、项目经费:西部计划项目自2003年起实施,项目经费由团中央承担并发放。自2016年1月起,团中央按每人每年2.5万元的标准将项目经费拨付至各项目县市,各项目县市按标准统筹发放,项目经费中的地区类别差额部分由各县市财政自行补足。而经各地项目办申请,团中央与自治区项目办协商,鼓励各地州、县市实施地方项目,项目经费按照全国项目实施标准由实施地方项目的各地州、县市财政予以保障。

2、服务证书和认可度:只有当地才认可地方项目的服务证书,而国家证书是全国认可的。

法律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辅导员基层实践锻炼的通知》 三、各地各高校要积极推动辅导员参加基层实践锻炼,重点选派新任辅导员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和援藏援疆援青等工作。教育部计划五年内选派500名高校辅导员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选拔高校骨干辅导员或一线学生工作干部参加援藏援疆援青干部人才计划和定点联系滇西边境山区干部挂职选派计划。

二、西部计划服务期几年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在当年服务期满后可于下一年度3月左右向服务县项目办提出延期服务申请。西部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

地方各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和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为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鼓励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

每年志愿者服务期满前,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以发文形式通知各服务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并推动服务期满志愿者在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工龄计算、自主创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户口档案迁移等方面的政策落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三、当今的服务西部计划与过去的上山下乡有什么根本区别?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而实施的,财政部、人社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该项计划从2003年开始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志愿服务。

“上山下乡”一词最早见于1956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的文件中,第一次提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这个概念,这也成了知青上山下乡开始的标志。真正意义上的上山下乡始于1955年,(为缩小城乡差距),这年的8月9日,北京青年杨华、李秉衡等人向共青团北京市委提出到边疆区垦荒,11月份获得北京团市委的批准与鼓励,随后引起城市知识青年到农村和边疆垦荒的热潮,毛主席发出“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到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指示,中国政府组织大量城市“知识青年”离开城市,在农村定居和劳动的群众路线运动。

总的来说,性质不一样,学生意见不一样,影响不一样,结果不一样,回报不一样

强制与非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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