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元化的农业主体格局?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加速发展,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渐增多,农业生产主体呈现出“小散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存的二元主体格局。“二元主体”在生产规模、生产方式、风险偏好、保险需求和农险经营难度等方面均有较大差异。
针对“二元主体”的风险态度、保险需求和经营难度差异,可以设计“普惠性基本险+高保障附加险”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1. 普惠性“基本险”的设计要素为:是一种保障水平较低的成本保险,类似于美国的巨灾保险
2.高保障“附加险”的设计要素为:是有多个保障水平可供选择的完全成本保险或收入保险;政策目标是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保障农业生产者收入稳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主要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税收优惠包括
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鼓励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步扩大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
农民合作组织能够提高农业经营的组织化和社会化程度,能够在传递市场信息、普及生产技术、提供社会服务、组织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和销售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是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的桥梁和纽带。
扩展资料:
有效举措。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全国从事农作物种植业的农户平均土地经营规模不足10亩,90%左右的农户养肉牛数量在2头以下、养猪数量在10头以下;全国农业从业人员中,51~60岁占21.3%,60岁以上占11.2%,女性占53.2%。
农业后继乏人问题日益凸显,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现象日益严重,今后谁来种地问题十分突出。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问题和新挑战,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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