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圈占用土地怎么处理?

219 2024-06-09 21:11

一、牛圈占用土地怎么处理?

如果你在牛圈是合理合法的,那么通过村上或者乡政府办理正常手续就可以了

二、非法圈占土地违反了哪一款法律?

非法圈占土地违反了《土地法》法律。一、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即将非法占用的土地要恢复到占用以前的原貌。

二、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的,要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原使用者;可以依法追究违法使用者的民事责任。

三、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责令其交还原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三、圈占耕地怎么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

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四、农村转让土地合法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我们通常所讲的土地转让,是指的是土地使有权转让。

农村宅基地合法转让必须要符合下列条件:

转让的宅基地上面有房;转让的房子必须有合法权属;转让的房子不是转让人唯一的合法住宅;征得转让的房子名下的所有成员同意;须经所在的村集体同意。

转让的房子的受让人必须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人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没有享有过宅基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面积不足。

农村承包土地的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当全部转让时,须征得土地承包户内所有成员同意;土地的受让人必须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须征得村集体同意。

五、农村土地政策?

8年农村产权经验,不邀自来。

第一,国家在农村产权上仅有框架性、指导性的政策。具体执行还要看地级市和县一级的条例、意见等。

第二,农村土地产权归集体所有。这个集体就是农村的最小单元:村民小组。可能有部分情况部分产权是归上一级村或者社区所有。但觉得不是个人所有。

你说的土地大致是要分三类:宅基地、耕地、林地。另外还有自留地、自留山不讨论。

宅基地使用权。不会说你迁走了就拆你房屋收回土地。你原始户口在那里,那房屋就有你的份(除非:你父母明确没有你的、产权证上没你名字、已买给同集体成员等情况),待你的使用权到期,才会消亡。(如果权属人合法消失且无继承的,那集体直接收回)

耕地、林地。在你和你的户流转权到期前都是你的使用权。如果有集体统一经营或者收受政策补助的,由集体统一分配收益。

然后说收回的事。

有几种可能国家可以收回:重大基建、公益和民生工程,国防等等国家层面原因的,会强制收回,但会按县级及以上的征收征用标准给予补偿。

当然,因为农村土地的法人是村民小组,土地赔付针对的就是小组而不是某村民,只有涉及地面以上的,由村民全权拥有的东西才会给你补偿,比如:房屋、自建沟渠、鸡鸭猪、农作物等等。

集体收回的。很少会出现集体不合道理的收回,如果有这种情况,上诉乡镇主管部门。可能收回的情况一是上一条国家征收的原因;二是集体因为权属调整、重新分配的原因收回,但都要有村民大会讨论、公示等等程序,程序不到或不当也可以上诉。

以上吧。

六、农村土地的纠纷?

也是在年后,遇到了跟你差不多的问题,不过比你们家的更复杂,我家的已经开始打官司了。从我最近咨询律师了解到,土地纠纷非常复杂,首先你们家有土地使用证或者确权证么,如果有证上会有写宅基地范围,这是铁证,如果没有找村委,县镇土地局协商。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事实在是不好解决。

七、农村公用土地规定?

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广泛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买卖、出租、抵押。

①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有拍卖、招标和协议三种方式。

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如出售、交换、赠与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构成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一级市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构成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二级市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目前情况比较复杂,在法律中并无系统的规定,各地的做法也不一致。从原则上讲,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因此,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目前一般是指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承包和转包。通过土地划拨及建设用地程序取得的使用权是无限期的,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取得使用权的,按照土地的用途不同,使用权的年限也不同。

③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④土地使用权买卖是土地使用权人以获取价款为目的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公民或法人,后者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价款的行为。

⑤土地使用权交换是相邻的集体所有制单位,为了改变土地利用的缺点、机械化作业条件和水利灌溉条件,进行局部土地界线的调整与交换部分土地。经调整后,土地利用条件得到改善。土地使用权的交换必须在自愿基础上产生,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协商解决,因而可由交换单位提出申请,在土地管理部门指导下,经协商提出方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划界,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抵押权的标的物,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时,其地上的建筑或其他工作物也随之抵押;当地上的建筑或其他工作物抵押时,其适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

⑥土地使用权变更指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初始登记后发生的变更,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a.国有土地划拨、集体土地内部划拨;

b.依法通过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

c.因赠与或继承、买卖、交换、分割地上附着物引起;

d.因土地交换、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原因引起;

e.因宗地合并或分立引起;

f.因处分抵押财产取得土地使用权;

g.更改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等。

⑦土地使用权赠与是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相对人,相对人予以接受的行为。

公共土地的使用权是有关部门进行权益维护的基础,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问题的解决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这样对于 自己的利益维护才会有较大的作用,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要自己可以进行有效的处理就能有效的完成自己的利益维护。

八、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找谁?

土地确权纠纷具体的解决步骤为:

1、向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机关提交书面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

3、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书;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的, 报同级人民政府处理。

4、对于同级人民政府处理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是诉讼。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010-60643808

九、农村土地如何实现转让?

相必你这是宅基地或者是耕地,如果是宅基地的话,可以转给本村或者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但是从此以后不得在本村内再申请宅基地,如果是耕地的话,也只能转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本村村民,且必须经得村委会同意

十、农村规划土地哪个部门

农村规划土地是一个涉及农村发展与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议题,也是涉及多个部门职能的复杂问题。在中国,负责农村规划土地的主要部门包括国土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地方政府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是负责统筹全国土地资源管理、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政策制定的部门。在农村规划土地方面,国土资源部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指导和监督地方政府合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是负责农业与农村发展的主管部门,其在农村规划土地方面主要关注农村土地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等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农业农村部致力于推动农村土地合理利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地方政府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

除了国土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地方政府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在具体的农村规划土地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政策等,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农村规划土地涉及到农村经济发展、土地资源保护、农民权益保障等多方面内容,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形成科学的规划和管理体系。只有通过跨部门协作,才能更好地解决农村规划土地中的难题,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

在未来的工作中,各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加大农村规划土地工作的力度和深度。通过加强政策沟通、加强监督检查、加强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各部门职能的有机结合,为农村规划土地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最终,只有在各部门通力合作、协同发力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地推动农村规划土地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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