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160元/人每年、320元/人每年两个档次;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150元/人每年,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为:460元/人每年、230元/人每年两个档次(三)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没有参加我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成年人居民,按26元/人每年的标准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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