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自留地可以建简易房吗?
农村自留地不可以建简易房。根据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农村自留地只能用于农业的种植,不得用在种植之外用途更不能用于建房。如要建房需通过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获得了建房用地许可证后,才可以进行简易房后建造。如果私自建造的话,会被强制拆除的。
二、什么是商业自留房?
如果是设备用房小区自留就是指该设备间是多幢使用的。根据建设部《房产测量规范》规定,设备用房为该幢楼使用时,计入公摊;设备用房为他幢或者多幢服务的,则不计入公摊。另外,会所或者合同约定不可分摊的设备用房也不计入公摊。 根据物权法等规定,没有分摊的共用部位,产权属于开发商,但是全体业主拥有永久性无偿使用权,开发商不得出售,且不得随意更改设备用房用途。
三、2021农村自留可以建房吗?
农村自留地是留给农民种菜之类的地,基本属于自己开坑出来的荒地,它不同于耕地,林地,茶颗地,水田之类,如果农民需要建房按照规定按照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批手续就可以,它不同于耕地,林地,水田类别。耕地,林地建房需要耕地计划,水田是不允许建房的。
四、农村还有自留地吗?
农村自留地现在存在的很少了。反正我们这里没有。可能其它地方有,因为全国大了,每个地方的土地政策总有不一样的地方。
就说我们这里吧,集体时每家每户分有自留地。记得我家五个人,分有五分自留地。自留地的作用主要是,集体化时,以粮为纲,全面砍光。集体光是种粮不种菜。你说农民不能光吃粮食,不吃菜吧。所以自留地就是让农民自己种菜,重要的菜篮子地。
五、农村自留地能确权吗?自留地归谁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综上,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不能随意买卖;但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故非农业户口子女可暂时使用宅基地,但房屋不能重建、翻建等,待房屋灭失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综上,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在承包期内可继承,其它类型的农村土地不能继承。
六、员工自留房和现房的区别?
员工自留房是留给自己的,现房是有空房出售,已盖好的
七、开发商自留房怎么交易?
与开发商签署存量房买卖协议,按照存量房交易。
八、农村自留地塌方怎么处理?
农村良田因施工造成塌方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一般是依据农田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九、农村自留山征收补偿标准?
农村自留山补偿标准
1、征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耕地(含园地、鱼塘、藕塘,下同),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
2、征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耕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8倍;
3、征用林地、牧草地、苇塘、水面等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邻近一般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
4、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邻近一般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7倍;
5、征用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邻近一般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倍
十、农村自留地有什么证?
自留地是基本农田,没有土地证,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跟房屋所用土地是一样的性质,但是有房本的原因是:房子是你自己的,但是土地是集体的。现在只有建设用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如果是建设用地,符合规划及其他相关的条件,应该没有问题的。如果是农业用地,国家没有要求办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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