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贫资金的概念

301 2023-06-28 04:39

一、财政扶贫资金的概念

是对农村扶贫的资金。

二、财政扶贫资金有哪些

奖补资金不属于扶贫款项。

三、6部委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根据《云南省七七扶贫攻坚计划》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了扶贫攻坚战确保“九五”基本脱贫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决定从1996年开始到2000年,财政每年安排扶贫资金专项用于扶贫攻坚支出。为了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资金的筹集和分配

第二条扶贫专项资金的筹集

扶贫专项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资金来源为:

(一)省级财政预算安排;

(二)地(州、市)、县财政分级配套。攻坚乡所在的地(州、市)、县按省下达到攻坚乡的扶贫专项资金以不低于1∶0.5的比例配套资金。

(三)攻坚乡(镇)要积极发动群众集资和投工投劳。群众集资和投工投劳可作为攻坚乡(镇)的扶贫资金,由乡(镇)统一管理和安排,不得充抵地(州、市)、县的配套资金。

第三条扶贫专项资金的分配

扶贫专项资金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管理,每年由财政部门根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的扶贫总体规划和资金投向,按照省级有关部门审定的项目实施计划,逐级下达预算到项目。

三、资金的使用原则

第四条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

(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解决温饱。

重点围绕解决攻坚乡群众的温饱问题,立足当地优势,因地制宜,突出资金使用效益。

(二)无偿扶持,分级配套,民办公助。

扶贫专项资金实行无偿扶持,省、地(州、市)、县分级配套,坚持群众投工投劳为主,国家补助为辅。

(三)量入为出,总体规划,项目管理。

攻坚乡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资金的总规模,做好扶贫攻坚的5年总体规划,确定项目的年度实施计划,分年安排项目和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

(四)专款专用,扶持到乡,效益到户。

扶贫专项资金坚持按攻坚规划确定的项目安排资金,专款专用,保证项目到乡,资金到乡,效益到户。

四、资金的管理

第五条扶贫专项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必须按要求将配套资金分年度列入年度财政支出预算;年度终了要及时编报单项决算(附表一、二),在国家预算支出科目“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类中反映。扶贫专项资金年终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六条各级安排的配套资金必须开设专户,实行先存后用,以保证资金落实到位。各级扶贫专项资金必须在每年6月底以前下拨到位。

第七条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

(一)省安排到攻坚乡的每乡每年50万元及其配套资金,必须以解决攻坚乡群众的温饱为目的,集中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包括开垦宜农荒地、改造中低产田、坡耕地改梯地、山区“五小”农田水利建设、水利骨干工程的渠系配套,建设人均一亩基本农田。

(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安排一定比例的扶贫专项资金用于“绿色工程”、“通路工程”以及特困村小学危房改造、半寄宿制学生生活补贴、异地开发扶贫试点、卫生与计划生育。

第八条扶贫专项资金要坚持按项目完成进度拨款。

扶贫攻坚乡编制的总体规划和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要根据资金供应的可能性安排项目,不得留有缺口;

具体项目的安排,必须落实资金来源。

扶贫攻坚乡5年总体规划报经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县扶贫领导小组逐级上报上级扶贫领导小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攻坚乡的总体规划需分别报省扶贫办、省农业厅、省水利水电厅、省计委、省财政厅审批。

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由地州市扶贫领导小组审批,省级对口包扶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第九条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对挪用或拉用资金,不及时就位的,改变资金用途,将扶贫专项资金用于与贫困乡解决温饱、与扶贫规划建设内容无关项目的,对口包扶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权扣减相应资金,甚至停止拨款。

第十条项目论证、审批后,对因工作失误导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没有及时下拨到位,影响了扶贫攻坚效果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扶贫专项资金是各级政府为扶贫攻坚设立的扶贫专款,各地及各部门不得因为有了扶贫专项资金而调减对攻坚乡正常的资金扶持。

第十二条建立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

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责任制,省政府授权省扶贫办、省农业厅、省水利水电厅、省财政厅和省计委分别与包扶乡所在的县人民政府签订经济责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及扶持项目的目标;

对资金的管理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纳入《云南省扶贫攻坚目标管理奖惩办法》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机构,有责任对扶贫专项资金实施监督管理。

五、附 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1996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国家扶贫资金包括

一、产业扶贫补贴

1、“扶贫小额贷款“两免一补”

贷款政策没有担保、抵押和劳动力。贷款利息由政府全额补贴。

2、贫困户项目补贴

这是国家为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提供的免费补助资金。补贴标准为5000-10000元,发放方式为“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

二、就业创业补贴

1、企业补贴

对打算创业的贫困劳动力,可以在当地和附近参加创业培训,并给予一定的补贴。如陕西规定那些获得创业资格证书并在六个月内成功开业的企业,每个人都可以得到2000元的补贴。

2、技能培训补贴

鼓励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参加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也可获得补贴。

三、贫困生教育补贴

贫困家庭学生从学前到大学都有补助,但各地补助标准不同。以陕西为例,学前教育补助金为每学年750元;寄宿制小学学生为1000元,初中生为1250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免缴学费,贫困家庭学生的学费为6000元。每年的生活补贴。

四、农村卫生补贴

新农合、大病保险和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由财政按规定给予100%补助,新农合和大病报销比例提高10%。

五、危房改造补助

危房改造是针对没有保障房的贫困户,这些贫困户没有享受到民政的搬迁和集中支持。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因地制宜。

六、农村搬迁补贴

以陕西的搬迁补贴标准为例,如果实行集中安置,住房建设人均补贴为25000元,旧宅基地的人均抚恤补助费(放弃原有农村宅基地)为10000元,人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助2万元;分散安置的,人均建房补助1.5万元,人均退耕还林奖励补助1万元,按人计算建房和公共服务设施补助资金规模,根据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需求,统筹安排和使用。

七、农村残疾人补助

对贫困户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照顾给予补助,对残疾少年儿童和残疾大学生给予补助。

八、农村生态补贴

1、公益林生态补助

按照中央财政国家森林生态效益基金标准,每亩扣除相关管理保护费用2元,每亩向贫困户支付13元。

2、退耕还林补助

新一轮项目中央补助标准为每亩1500元,其中现金1200元,苗木费300元。退耕还草补助每亩800元,现金补助680元,苗木费120元。地方补贴可能略有不同。

五、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牛年元宵节前夕,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作为“国家扶贫办”的华丽转身,国家乡村振兴局的挂牌释放出诸多政策信号。

国务院扶贫办成为历史

在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之前,该局办公楼的大门前摘掉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

1986年5月16日,为加强对中国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指导支持,改变贫困地区面貌,中国国务院决定成立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

1993年12月28日,官方确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下设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日常工作,包括拟定扶贫方针政策和规划、审定扶贫资金分配计划、协调解决扶贫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做好扶贫开发重大战略政策措施的顶层设计。

2021年2月25日16时,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意味着“国务院扶贫办”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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