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修房子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234 2023-01-19 22:16

一、农村修房子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农村修房子需要以下的手续办理:

1、提交《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向镇政府部门提出申请,政府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4、到政府相关部门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并审批;

5、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领取《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6、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7、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8、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农村自建房需要准备的资料有什么

1、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

2、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4、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5、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一户不能多宅;

6、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7、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8、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9、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10、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

11、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二、农村建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1.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镇政府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 4.镇政府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意见; 5.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6.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7.建房户开工前报告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8.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9.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退还建房同地 保证金 ; 10.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11.建房户领取 房屋产权证 。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 不动产登记 的法律、行政 法规 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三、宅基地上建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建房需要办理手续: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农村自建房的最新申请手续是很多农村村民都很关注的问题。那么,农村自建房的最新申请手续有哪些?在农村,自建房屋有哪些申请流程?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哪些?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是什么?

农村居民如何申请办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续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最近网友咨询娟子建房子需要办理的手续,娟子整理了一期视频给大家详细讲解这八大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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