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老房子倒了的归属?
刚出的政策,老房子倒了后宅基地归集体所有!
二、农村宅基地归属问题
农村宅基地是指国家在农村土地利用制度改革方面进行探索和尝试,为解决农村土地和农民居住问题而实行的一种政策性土地利用制度。农村宅基地归属问题是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面临的重要议题,涉及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多个方面,具有复杂性和深刻影响。
农村宅基地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宅基地是指用于建设农房和生活设施的土地,具有居住功能,是农户居住的基本场所。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宅基地承包农户,但不属于宅基地承包农户的家庭成员、亲属或其他个人。
农村宅基地的归属问题
农村宅基地归属问题主要涉及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界定。一方面,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由谁来持有,是否可以买卖、转让等,是一个重要问题。另一方面,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属涉及到宅基地承包农户及其家庭成员的居住权利保障等方面。
农村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权
农村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是关乎土地权属的基本问题,对于农民的土地权益和生活状况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但是宅基地承包农户享有宅基地的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宅基地承包农户的居住权益,同时维护国家土地资源的管理。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转让
在实际操作中,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转让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一方面,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些地方出台了相关政策,允许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转让。这为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和集约利用提供了可能性。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宅基地的使用权问题一直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议题之一。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主要归属于宅基地承包农户,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会涉及到宅基地承包农户的家庭成员、亲属等其他人员。如何保障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是当前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要问题。
农村宅基地的土地流转
农村宅基地的土地流转是指将宅基地进行出租、转让等操作,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和增加农民收入。农村宅基地的土地流转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着密切联系,是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
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
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是保障农民权益和维护土地资源管理秩序的关键。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规划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和监督机制,确保农村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良性发展。
结语
农村宅基地归属问题是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的重要议题,需要综合考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多个方面,建立健全相应政策和法律制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健康发展。
三、农村房屋过户后门口空地归属问题?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农民对其宅基地不拥有所有权,而只拥有使用权,城镇居民不得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民申请宅基地建造住房有严格的规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
、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要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尽管《土地管理法》未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和抵押,但有关“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的规定,也反映出不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转让的本意。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人无权处分。进一步看,《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与第135条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利相比,宅基地使用权人显然无收益权利。第184条还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结合第153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四、农村山泉水的归属问题?
一农村山泉水的权属系国家所有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保护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水作为一种矿产品,它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所有权,任何人开采使用可以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开采水资源的权利
五、农村宅基地继承老房子,老房子倒后能否翻盖问题?
1、看你的口气,像是村集体的官员。
对你说的,他已经被本村除名,深感不以为然。你们集体何来开除对方户籍的权力?(可能实务上具有,对方户籍迁出、迁入,贵集体有不予配合的实际影响。历史上已经落户贵村,贵村没有权力可以主动把对方开除村籍)
或许,因为他的经济行为、生活作风等之类的,能开除他比如说与本村有关的工作关系。但是户籍身份,不能被开除。他没人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生是你村人,死是你村鬼。望周知。
2、回归正题。原则上(没有法律依据,不过很多村规民约或者说惯例都是这么干的),农村宅基地,地上房屋倒塌后,宅基地可以收回。
但是,农村宅基地实践中又有,一户一宅的政策。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是按户所有的。所以,一个人过世,并不构成这一户的消灭,涉案宅基地和地上建筑仍然可以在这一户的范围内继承。
另外,房屋倒塌后,收回宅基地,在实务上执行的也非常少。原因就是对方如果还属于贵村集体成员,贵村不是还得给他安置,或者说分一块宅基地。第二,官不应与民争利,房塌触发了老宅基地被收的规则事小,把老百姓逼急了,惹出更大的事,就不是为官为政之道啦。
具体到本案,对方的妹妹,户口原本肯定在贵村的,可能已经结婚而把户口迁到了其他村,但是也不是你口中形容的那般冷冰冰——外村人员。这位老人除了这个妹妹有没有其他兄弟姐妹之类的人在贵村具体户口的?
如果全部都没有,仅有户口已不在贵村的妹妹,原则上可认回收涉案宅基地。但是需考虑上文所述的为官的目的到底是图什么?所谓为官一方,造福一方。他妹妹如果户籍不在贵村,按照目前的户籍政策,村集体在接不接收有关人员为村集体成员落户上比当地派出所有还要有更大的决定权,完全可以重新办理户籍迁回贵村的手续,然后,再把宅基地自然而然地划归他妹妹。
这样不就可以平息贵村闲杂人等悠悠之口,又能兼顾到国家政策的合法,不是两全其美。
六、农村宅基地房屋(院子)归属问题?
农村宅基地归属权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七、农村河道归属?
乡村河道属于集体。
河道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具体的管理与使用权是农村集体,国家保障自然资源合理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破坏自然资源。因此,农村小河道属于国家所有,并且政府有权根据需要合理调配河水供给。
为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进行土地登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城市市区范围的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凡当时没有将土地所有权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八、农村老房子寄语?
虽已破旧不堪,但是我心灵的家园
九、买断的老房子天台漏水责任归属?
买盾的老房子天才露水,这个应该归自己
十、农村老房子面临严重顶漏问题
农村老房子面临严重顶漏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离开农村迁往城市。然而,在农村地区,仍然存在大量老旧房屋,这些房屋由于年久失修,面临着严重的顶漏问题。
农村老房子的顶漏问题主要是由于房屋年代久远、建筑材料老化以及长期缺乏维护保养所致。这些房屋通常使用的是传统的砖瓦结构,屋顶采用的是瓦片覆盖。随着时间的推移,砖瓦材料受到风雨侵蚀,出现龟裂、脱落等现象,瓦片的密封性也逐渐下降,导致雨水渗透到房屋内部。
顶漏问题给农村老房子带来了诸多不便和风险。首先,顶漏导致房屋内部湿度增加,容易滋生霉菌和蚊虫,对居住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其次,顶漏还会导致墙体进水、地面潮湿等问题,加速房屋结构的损坏,给居住者的生活带来诸多困扰。最严重的是,顶漏如果不及时修复,会导致整个房屋坍塌,给居住者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危险。
针对农村老房子的顶漏问题,需要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来加以解决。首先,应进行彻底的屋顶修复和改善。可以考虑更换瓦片、加固墙面以及进行防水处理,以提升房屋的密封性和抗漏水能力。其次,加强房屋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屋顶和墙面,及时修复发现的问题。此外,可以通过加装雨水收集设备、调整排水系统等方式,来有效降低雨水对屋顶的冲击。
农村老房子面临严重的顶漏问题,不仅影响了居住者的生活质量,也对房屋的安全性造成了威胁。在城市化进程中,应加大对农村老旧房屋的改造和维护力度,提高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质量。只有如此,才能确保农村居民的生活安全和舒适度。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