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兄弟分户老宅基地如何分?

342 2023-01-19 08:37

一、两兄弟分户老宅基地如何分?

首先,分析前提是甲乙都具备合法取得宅基地的资格,诸如本村户口、无其他宅基地等。当年的约定基本上可以视为无法律效力。

原土地使用权人是甲的爷爷,如果爷爷还未过世,那么爷爷可以以分家析产的形式将宅基地分给甲乙的父辈叔辈,若父辈叔辈都不符合分户条件则也可以分给甲乙(这里面存在诸多限制不细表)。

如果爷爷已过世,那么宅基地上的房子需要办理继承手续,再办理房产证,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这个过程中爷爷的子女、儿媳、女婿等都可以主张继承权。

甲乙还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使除甲乙外无人主张继承权,甲乙均不能单独申请土地使用权的变更。

有效的途径是通过法律公正或法院判决,确定该遗产的归属,然后办理房产证,凭房产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二、分户后房屋怎么确权?

法律分析: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面积的,不作为超面积处理。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的宅基地,不确定使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二十三条 城乡建设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与房屋产权、产籍相关的房屋面积的测量,应当执行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测量技术规范。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的工程测量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三、分户后还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

子女分户后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权是法律规定的,和子女是否已经分户没有任何直接的联系。如果宅基地上建有房产的,即使子女已经分户,只要在继承人范围内,那么都可以继承。但是如果只有宅基地,那么子女就不能继承。因为宅基地一般归村集体或者国家所有,不归个人所有。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九条 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四、农村父母与子女分户后宅基地怎么分出?

农村父母以子女分户后,宅基地也要按照人头划分出去。这个有规定的。你们可以去乡政府协调一下。这个事情是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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