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民法典农村宅基地继承?

315 2023-01-18 01:12

一、2021民法典农村宅基地继承?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根据以上条款可知,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视不同情况由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一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不是某户农民的私有财产。

故此,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被单独继承的,但是地上的房屋可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合法继承。

而自然资源部等在答复中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据《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简言之,城镇户籍的子女,只有在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登记。在自然资源部等的答复中,“房地一体”原则和对农民子女房屋物权的保障被强化,但事实上并未提出太新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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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不适用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此条法律规定了遗赠制度。

简单的说,就是被继承人可以采用订立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根据上面的内容我们了解到,城镇户籍子女有权继承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城镇户籍的非亲属关系的其他人是否能通过遗赠先取得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继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呢?答案应当是不能。

虽然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但这只是对于基于血缘、亲属关系而对宅基地上房屋流转的特殊认可,并不当然认为没有亲属身份关系的人可以依照遗赠继承。

因为宅基地使用权的基础是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农民生产生活,而建造的房屋也是为了保障农民户有所居。

因此为了保障农村土地资源,不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非亲属,是不能通过遗赠的方式取得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

二、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2021

2021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如下:

1、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2、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3、宅基地可以流转,按照新的三权分置,把使用权流转给投资者,投资者在这20年之内,农户的权益同样是得到保护的;

4、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三、宅基地确权政策新规2021年

2021年宅基地确权政策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不是所有宅基地都能确权、宅基地付费使用、宅基地复垦收回。城镇户籍子女能够继承父母在农村房屋,从而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并进行确权的登记,这也充分保障了农村居民权益。 拓展资料:2021年民法典关于宅基地确权政策的内容:1、颁发不动产权证书。随着房地一体改革后,农村居民的宅基地和房屋都统一进行确权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从根本上保障农村居民的宅基地和房屋权益。

2、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

出台的民法典中明确提出宅基地遵循“地随房走”的原则,城镇户籍子女能够继承父母在农村房屋,从而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并进行确权的登记,这也充分保障了农村居民和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的基本权益。而根据相关“地随房走”的原则,有几类房产不能够被继承的,如违建、没有向相关部门报批自行建造的房屋、无农村户口居民购置的宅基地,危房等。

3、不是所有宅基地都能确权

未经批准私自建造,或是不符合规划的宅基地房(比如耕地建造房屋、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未来可能会被拆除;占用耕地建房,常年无人管理的危房,闲置超过2年未使用的宅基地,最终宅基地权或将会收回集体;小产权房,城镇居民私下购买的宅基地,因为农村宅基地只允许本村集体内部转让,需要办理正规房屋过户手续,非农村集体的城市居民去农村买地盖房子是违规的,都不受法律保护;一户多宅的宅基地,超出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全家都把户口转到城市里了,这种情况将不能享有宅基地。

4、宅基地付费使用

国家明确提出对农村居民合法拥有的一户多宅将进行确权登记,此项政策也正在逐步试点,不过针对违法拥有“一户多宅”以及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村居民将征收宅基地使用费用

5、宅基地复垦收回

目前国家正在推动农村无主房、坍塌房等清理整治,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将闲置、房屋倒塌超过两年的宅基地进行收回,并结合到当前农村土地清理整治工作中,从而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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