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还是你的吗?
按照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而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户口迁出之后就不再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所以也就没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对于农村宅基地土地的去向会有两种情况:
一是只有你一人农转非,你个人不再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家里同一户还有其他人没有农转非,那么宅基地使用权归同一户其他成员所有;
二是情况就是全户转出,那么宅基地就归村里收回。
当然那只是宅基地,跟你的房子无关,如果你的宅基地上有房子的话,也有两种情况:
1、户口已迁出,房子完好。这种情况下,房子还是你的固定资产,因为户口迁出,没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房子也不能翻修重建,但我国属于“地随房走”原则,所以房子你还是拥有使用权,那么宅基地也可以选择有偿退出或者流转他人。当然这都是在房子还完好无损的情况下,由于房子不能再翻修了,所以等到房子慢慢倒塌之后就被会被集体回收。
2、户口已迁出,房子破损。倒塌的话,房子完全没有经济价值,国家也会对空房进行整顿,同时宅基地被回收。
这里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户口没有迁出去,空房或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二、农村老房拆旧后复,原宅基地归谁?
现在很多农民会把之前的老房子进行拆除,然后进行重新翻建新房,这一类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组织所有,而继续由农民朋友使用,不过农民朋友在拆除老房子进行翻建之前一定要先去政府提出申请并获得房屋建设审批手续,才可进行重新翻建房屋,如果没有相关手续就私自进行翻建的,会被村集体组织收回。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房屋拆迁后宅基地使用权还是自己的上面的渣土归谁
房屋拆迁后宅基地使用权还是自己的上面的渣土归自己。房屋拆迁后宅基地使用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所以说上面的渣土所有权归自己。
四、老房子拆了地皮还属于我吗
一、老房子拆了地皮还属于个人吗
1、老房子拆了地皮不属于个人。地皮一般是归国家所有的,不归个人所有的,但是国家会给予一部分拆迁款作为补偿,具体拆迁多少金额就由当地拆迁政策所决定的。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房屋用途分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哪些房子拆迁后得不到补偿
1、超过批准的使用期限,房子是拿不到国家补偿的;
2、被拆迁人如果已经拿到新的宅基地,原来的宅基地没有退还给国家,这类房子如果需要拆迁,也得不到国家的补偿;
3、得到拆迁通知后临时修建房子,或者改建房子,这类房子即使拆迁也得不到国家补偿。
五、农村新宅基地己建房,老宅基地已经拆了几年,老宅基地,还是自己的吗,可以建房吗
不可以建房,老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所以建设新房时,只能在拆掉旧房的基础上建设新房,这样才能确保是一户一宅。
六、请问,拆掉房子,地盘还属于我们吗??
您好!
【1】关于土地使用及房屋所有的取得是要以土地房管登记才发生效力的;
【2】农村的集体土地是不得自由转让的;
【3】若是国有土地使权用的转移也是要进行登记才会发生转移的。
房子的所有权应登记并以此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变更也应进行变更登记,具体你的案子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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