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里人如何在农村申请宅基地?
一、农村宅基地的价值
1、农村宅基地可永久使用。在城市买的商品房的使用期只有70年,而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永久的(只要宅基上的房子不灭失,城市户口的继承人也可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2、农村宅基地可以在村集体内部进行转让。国家明确规定:不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但并没限制宅基地在村集体内部转让,只是规定了村集体成员转让宅基地后,不得再申请。
3、退出宅基地可以获得一次性补偿。目前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国家鼓励农民进城发展,也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在城市里落户定居。那么,自愿在城市里落户,并自愿退出所拥有的农村宅基地的农民,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金,补偿具体金额与当地经济水平有关。
4、农村宅基地可以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如果你的宅基地合法,并且已经取得国家的宅基地确权证书,那么,未来因为发展需要贷款的,可以将宅基地作为抵押。由于农民的历史特殊性,大部分农民想从银行贷款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城里人是不可以在农村申请宅基地的!
二、城镇居民在农村的宅基地的政策
法律分析: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一户多宅”合法情况:
1.继承:房屋作为农户的私产是可以继承的,加之“地随房走”的原则,因继承农房占有宅基地而形成的一户多宅,可以进行确权。
2.买卖:在同一个村集体内进行宅基地合法买卖,注意签订购买合同和产权的过户,在没有分户之前的一户多宅也应当予以确权登记。
3.政策原因:参军入伍、外地上大学迁回农村需要宅基地。
4.面积总和符合宅基地面积标准。
5.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而另行建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三、城里人在农村可以买宅基地吗?
城里人不能到农村买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村民的且符合标准的可以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宪法》第十条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四、城里人可以在农村买房吗
法律分析:土地管理法规定:
农村宅基地上的民房,只能是同村集体内的农民互相购买。
只能买小产权房:
城市中非农业户口的持有人,在农村买到只能是小产权房,即也许可以弄到房产证,但不会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法律保障,会有风险。
农村买房协议保障不充分:
目前到农村买房会签订房屋买卖契约书和公证书。可以证明房产的权属,但无法证明土地的权属。我国物权法遵循房地一致的原则,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归本村集体内村民所有,所以,房屋买卖契约书和公证书的保证也不充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五、农村宅基地转让给城里人建房,目前宅基地还没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上可知,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可能归任何单位或个人所有,所以是不允许出售的。
不过,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这是法律支持的。
因为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宅基地的使用主体只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如果向城镇居民或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村村民转让农村住房和宅基地,那就违反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属性,所以不能把农村宅基地转让给城里人。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产权,通常只可以集体内部建设房产和房屋买卖,不可以对外销售和建设房产。
一、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三、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不能买卖的,但是对于拥有小产权房集体土地的本村户口的居民来讲是可以相互转让的,对于外村的户口居民来讲是不能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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