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用地审批规定?

112 2023-11-24 20:28

一、农村道路用地审批规定?

1、农村道路有明确的界定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农村道路是交通运输用地(一级类编码10)之下的二级分类(编码104),该标准明确农村道路是“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可见,对于国道、省道、县道之外宽度南方大于等于1米、北方大于等于2米的村间、田间道路都属于农村道路,没有宽度上限限制,也没有路面是否硬化的要求。

2、农村道路用地属于农用地,不属于建设用地。

在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的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中,农村道路用地属于农用地,不属于建设用地。

3、农村道路用地应当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27号)中明确:农村道路可作为设施农用地办理用地手续,由市、县政府审批,报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不纳入农用地转用范围,不占用建设用地指标,但涉及占用耕地的要落实补充任务。

因此农村道路用地只要履行了上述审批手续为合法用地,未履行上述手续的,应属违规用地,但鉴于农村道路用地仍属于农用地不属于建设用地,因此在按照监察部15号令实施对地方政府问责计算违法建设占用耕地比例时,分子、分母均不计入。

二、农村建厂用地怎么审批?

农村土地建厂房需要办的手续:

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个人可以因兴办乡镇企业申请用地用于建设厂房等建(构)筑物,但所选地必须符合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城镇总体规划,拟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

2、申请用地必须在国土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等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必须在规划部门办理选址、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带项目申请用地还须到发改部门办理立项相关手续,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 

3、第一你要办理工厂的相关手续(如果是新开的),搬迁的就得办理搬迁手续;第二你要拿工厂的相关手续到土地管理局去办理相关手续;第三,在此同时你要到环保局地相关部门去办理证件,因为现在开厂房很不容易。一共大概需要跑十来个单位,盖十来个公章就行了。

三、农村仓储用地如何审批?

关于这个问题,仓储用地办理建设手续的流程审批如下:

1. 土地规划阶段:确定仓储用地的规划用途,并进行土地规划。

2. 土地出让阶段:经过竞拍或协商,获得仓储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阶段:向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阶段:向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阶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 竣工验收阶段:完成建设工程后,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并获得竣工验收合格证。

7. 领取使用证书阶段:获得竣工验收合格证后,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仓储用地的使用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手续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四、农村申请宅基地,宅基地面积大小是怎么审批的?

有的地区是按家庭人口数来批,有的地区是按户来批。

比如北京,就是按户来批的。根据《北京市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规定: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标准,近郊区以及远郊区人多地少的地区,每户不得超过0.25亩,其他地区每户不得超过0.3 亩。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原有宅基地超过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逐步调整。

比如四川,就是按人口来批的。根据《四川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其中,民族自治地方农村村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可以适当增加,具体标准由民族自治州或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五、农村宅基地养殖用地申请材料?

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农村宅基地是村庄建设用地,养殖用地是设施农用地。

1、土地使用者本人应当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持户口簿复印件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无土地使用权证书批准的,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二、异地无房屋的,原宅基地必须退耕,申请人应当保证;3、分户建房的,应当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4、因施工需要拆迁的,应当提供拆迁部门的证明;5、在县规划区,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应当办理,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当经当地政府批准;6、公路、沟渠、河流、桥梁两侧的建设用地,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按照《公路管理法》、《防洪法》和《水土保持法》到乡国土资源办公室领取宅基地申请表。经村民小组、村委会批准,辖区内国土资源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到现场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国土资源局批准)。

六、农村建设用地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农村建设用地有的可以申请宅基地,有的不能申请宅基地。因为农村建设用地分不同的使用范围,有划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这就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土地;有划拨集体土地工业用地使用权,这是发展农村工业用地,就不能用来申请宅基地。

七、农村宅基地可否申请工业用地?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申请工业用地,因为农村宅基地是划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点用地,是用来给农民建房用地,工业用地是用来发展工业,建设工业厂房的用地,二者土地性质不同,根据土地用途管制原则,二者是不能混用的,必须是按用途管制使用。

八、农村小型猪场用地怎么审批?

不用审批,到当地的乡政府备案就是了。

九、农村工业用地审批流程?

一、申报

建设单位或个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持相关材料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辖区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填写《建设项目报建服务申请表》申报时需附带以下材料:1、用地书面申请;2、村委会或居委会审签意见;3、属出让转让须附送双方协议及土地权属证件;4、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其他特种行业须附计划立项文件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受理

规划局收集齐报建材料后,交到规划报建中心,报建中心核实报建材料,在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开具《某某规划局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送交建设单位或个人。

三、初审

规划报建中心通知规划股对已经受理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初审。规划股根据规划规范要求,通过现场踏勘对项目初步审查,如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或有争议的,上报局规划审批例会集体讨论研究,如根本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开具《规划局不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送交建设单位或个人。

四、测图

对于规划股初审通过的建设用地项目,报建中心开具测图通知单,通知规划勘测院测绘1:500用地现状图。测图的目的是为规划设计提供基础性的地形资料。

五、设计

报建中心收到规划勘测院测好的地形图后,开具规划设计通知书,通知规划设计院作平面布置规划,交规划股绘制建设用地红线图。

六、审批

每星期五规划局召开规划审批例会,对规划股初审合格后经过测图、设计的所有建设用地项目进行集体审批。参加审批例会的人员有:规划局领导班子成员、规划股全体员工、规划设计院院长、规划勘测院院长、执法大队长、城东城西规划所所长。在例会的召开过程中,规划股工作人员对各用地项目的位置、范围以及初审情况作一一介绍,对于重大的或有争议的项目,局领导班子带领参会人员现场踏勘了解情况,然后分别发表意见和看法,对每一项目的审批都实行集体举手表决,半数以上同意的才予以审批通过。同时规划股做好审批例会记录。对于审批未通过的项目,规划股开具《规划局不予建设行政许可证决定书》,送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七、收费

对于规划审批例会,审批通过项目,经过规划局、建设局领导及政府分管领导在红线图上签字后,晒制成兰图,报建中心根据收费标准开出计费通知单交付相应规划局,规划局根据计费通知单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收费。公建项目有五种收费项目,即测量费、放线费、变形观测费、规划修建设计费、规划咨询费,私建项目有三种收费项目,即测量费、放线费、规划咨询费。

八、发证

建设单位或个人向规划局交费后,到规划股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用地红线图,经局办公室审核收费情况并登记盖章后,规划股再在红线图上加盖出图专用章,规划所将规划用地许可证及规划用地红线图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九、放线

建设单位或个人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土管部门办好土地证后,到报建中心申请放线,这主要是指大型用地项目或公建项目,也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要施放用地红线,设立用地界限,对于私建用地项目,只需在办理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后一次性放线即可。报建中心开具放线通知单,通知规划所、测绘办、执法大队、测绘人员实地放线,由测绘办填写放线记录交付报建中心。

以上内容希望能够带给农用地转为工业用地的需要者一些帮助!

十、新农村用地审批条件?

农村建筑用地,通常分为四种:农村乡镇村企业占地、农村公益设施占地、公共建设占地、农村村民建房占地。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各省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实施办法具体细则,不同的省市,会有些微小的差别,但总的原则仍是依照国家土地管理法的。具体每条我就不罗列了。

1、农村居民申请建房条件

(1)无房居住,需建房的;

(2)因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垮塌或存在安全隐患,需搬迁;

(3)多子女家庭、儿女长大结婚后,需分户居住的;

(4)持乡(镇)、村、社证明,申请建房户所住房屋确属危房,需改、扩建的;

(5)国家、省、市、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移民搬迁需使用集体土地的;

(6)国家公益建设需搬迁农民住房的。

2、农村乡镇、村办企业的用地条件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企业。

3、农村公益建设、公共建设的用地条件

凡是建设农村公益设施、公共建设的占地都可以使用农村集体土地。

四、申报材料:

1、农村村民建房应申报的材料:(1)用地申请;(2)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申报表;

2、乡(镇)村企业占地需申报的材料:(1)用地申请;(2)用地补偿协议;(3)支付土地补偿凭证和证明;(4)勘测图;(5)、属农用地的提供农用地审批文件;(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评审意见。

3、乡(镇)村、公益建设、公共设施占地应申报的材料:(1)用地申请;(2)土地补偿协议;(3)支付土地补偿费用的凭证或证明;(4)村、社、乡出具的意见;(5)勘测定界图;(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意见。

五、办理程序:

1、农民建房的办理程序:(1)用地申请;(2)受理申请;(3)社、村、乡及国土资源管理站签具意见;(4)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5)报县府审批;(6)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报市政府进行农用地转用;(7)填发批准书

2、农村乡(镇)村企业用地的办理程序:(1)用地申请;(2)受理申请;(3)县国土资源局审核;(4)占用建设用地兴办企业1公顷以下报县府审批,1公顷以上2公顷以下报市政府审批,2公顷以上报省政府审批;(5)占用农用地的报市政府颁发农用地转用;(6)填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3、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的办理程序:(1)用地申请;(2)受理申请;(3)县国土资源局审核;(4)占用建设用地兴办企业,1公顷以下报县府审批,1公顷以上2公顷以下报市政府审批,2公顷以上报省政府审批;(5)占用农用地征转用;(6)填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六、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日(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承诺时限15日。

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1、农村村民建房不收取费用(占用耕地应收取耕地占用税)

2、乡镇、村企业占地、乡镇村公益建设、公共设施应收取:

(1)土地管理费:未利用地1元/平方米,农用地2元/平方米(见国土资源局收费许可证)

(2)土地开垦费:15元/平方米(见国土资源局收费许可证)

具体规定请参阅当地的土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可以向乡镇、村委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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