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职人员有农村已建的房屋合法吗?
公职人员在农村自建的房屋是否合法;如果公职人员已建房屋,是继承的祖业,或其他人赠与的,再或者是公职人员配偶有一方是农村的,随着子女长大后,对房屋有需求的,通过向当地村委会和国家自然资源局审批后自建的房屋,这种房屋应该是合理合法的。
二、农村房屋加建规定?
农村房屋加建不允许房子超过五层的。
三、农村建重钢房屋好吗?
农村建造重钢房屋是一种新型的农村住宅,采用钢结构作为主体,具有耐候性、防火、防震功能,同时具有快速搭建、可移动等优点。
重钢房屋在装配式结构,模块化设计上又区别于传统的建筑,可以按需调整房间大小,避免浪费,在构造上又注重环保、可持续性的特点。
重钢房屋不仅适用于新建,也适用于老房翻新。如果按照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维护,农村建造重钢房屋对环境更加友好,对于城市更新、老旧房屋改造等方面有很大的发展前景。
四、在宅基地建多少平房屋?
按照宅基地批准面积建房屋,不得超出。
五、农村宅基地房屋已倒塌一半怎么办?
那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还是拆了吧,重新盖,你不拆,也没有人在家,万一那家小孩玩耍出现事故也不好说,即使你现在不盖,也得先把房子拆掉,不是那很危险的
六、农村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可以出租和出售吗?
农村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如果是合法建筑,可以在本集体内出售。出租后无法再申请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七、农村宅基地怎么建?
农村宅基地不能随便建,得按村委规划逮。一般都是座北朝南。就是盖北屋门朝南。朝阳房。建出的房子通朝阳。
八、农村房屋宅基地周围产权归属?
1、农村土地的产权即所有权都归集体。村民个人宅基地只有使用权。
2、农村宅基地周围的土地,只要不在宅基地使用权证范围内,都由集体支配。
3、宅基地周围空地一直由房主使用,应该拥有使用权和用益物权,《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4、涉及农村土地纠纷,可以由村委会或司法所调解处理,或者向乡镇政府经营管理部门投诉。
九、农村房屋宅基地包括院坝吗?
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包括院墙河坝,有些地方农村宅基地规划特别大(张庄村宅基地每家每户一亩地),因为那个时期收割、脱粒、晒谷需要地方,在我们这里以前(1995年土地调整)农村宅基地——七分地;正屋前面有箱屋(厨房,家家户户都烧柴火灶做饭)、有院墙,猪圈(农村基本上都喂猪),再前面还有脱粒、晒谷子的土场!
十、农村宅基地房屋能否买卖?
不可以
《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该条确立了宅基地所有权严格禁止买卖,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需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则。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受房价或者其他原因的影响,总有人无视法律规定,暗地里交易,擅自与他人签订合同购买宅基地使用权。从表面看来,购房者占了很大的便宜,但是由于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则会被要求返还房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就哑巴吃黄连了。所以,在此建议各位想要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朋友们,慎重考虑。
在生活中我们的农村房屋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只能适用于共同集体人员之间的流转,如果买卖的话也是无效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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