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上的房产,独生女儿可以继承吗?
1、宅基地使用权和房产的所有权是有区别的;
2、宅基地的所有权属本村民小组,其个人只有使用权和管理权。您说的实际上是房产的继承问题;男女平等,女儿只要尽到赡养义务,同样跟儿子一样,继承房产的一部分;因为房产属不动产,如果女儿取得了房产的一部分,那么,其房产的宅基地不就取得了吗?
3、相应地,如果儿子未尽到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和责任,他也不能全部继承房产。
4、如果房产的户主即所有权人或土地的使用权人死亡后,你可到当地派出所对原户主进行注销,请派出所出具户主变更证明;持该证明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咨询后,按照该所工作人员的提示,准备相关资料,如产权分割协议等,把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进行分割后,办理各自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
5、建议你对其提出的问题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去咨询后对其办理。
二、关于农村宅基地和房产继承,翻新:?
首先,户口不在农村也可以通过继承房屋的方式继承宅基地。国土资源部的文件已经很明确。
其次,能不能翻建,要看当地的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的规定。宅基地是你的,但也不是想怎么翻建就怎么翻建,需要遵守当地关于规划建设方面的规定,譬如层数、层高、采光、施工等各方面的要求。
没有必要先翻建再继承。当然,更没有说不行。
三、怎样办理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公证?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公证,应该遵从以下流程和步骤:
1、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宅基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缴纳公证费用。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
4、公证事项的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5、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公证行为会产生证据上的效力,经公证的事项,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扩展资料:
房产公证的类型:
一、房产继承公证,也就是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 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 进行身份确定, 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 所出具的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
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二、遗嘱公证。
1、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2、遗嘱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 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 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 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 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公证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四、农村宅基地上儿子翻盖的母亲的房子,怎么继承?
可以通过分家析产的办法去运作,一般农村的宅基地国土部门要求不会很高,如果母亲死了那父亲就是户主,可以分配家产,但如果有兄弟姐妹而且互相之间有意见不同意分家,则只能通过公证遗嘱处理父亲自己部分的财产和父亲从母亲处继承的财产
五、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算不算自已的房产?
1、宅基地的面积是指本宅基地的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与本宅基地的空坝的面积之和。
而房产面积是指宅基地建造的地面面积。在赔偿农村住房的时候,都是按照实际的使用面积。2、你的住房面积就是16*9*2平方米。如果在第2层建好后,上了一层板后又修建了隔热层缮上一层瓦,那么就按照3层来计算,就是16*9*3平方米。如果2楼或2楼以上楼层,建有突出底层的阳台,阳台面积也算在建筑面积。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六、农村房产能继承几代?
根据《民法典》规定,除遗嘱继承或遗赠情形外,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进行: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特别提醒:
1、继承的事由发生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若存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则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再继承。
2、上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上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上述兄弟姐妹也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七、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其中一个继承人在宅基地上盖了房子,其它继承人就不能继承新盖的房子了吗?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关于宅基地的继承问题一般分几种情况处理:
1、如果继承人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2、如果继承人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或继承人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继承人可暂时使用宅基地至房屋灭失为止(房屋不能翻建、重建等);如果宅基地上没房屋,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八、农场宅基地房产怎样继承?
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
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九、公务员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宅基地上已?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此条规定明确了所有的宅基地都在政府审批范围内,就别提继承了,最多是得到一次审批机会十、农村继承房产如何补办房产证?
一、祖辈留下的宅基地没有证件怎么办?
在结束土改后,当时政府都是颁发了土地房产证的,一般农户家中一般存有一份,另一份存根都会在当地政府的档案管理部门,祖辈留下的宅基地如果没有证件,可向当地政府部门提出补办证件的申请。
祖辈留下的宅基地,如果现在还有房屋存在,即使超过一户一宅的宅基地管理规定,也可以办理房屋确权,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如果祖辈留下的只是空闲宅基地,则该地早就已经收归集体了,不存在补办手续的问题。如果想继续使用,可以在符合宅基地申请的条件下,依法进行申请。
二、农村如何继承无证房屋?
农村宅基地按照当前法律是不能继承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享有的,是用了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属于一种福利性质,一般来讲是不能继承的。
但农村房屋属于农民的财产,按照遗产法是可以进行继承的,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可以被继承。
一般来说,农村房屋必须要有房产证才可以进行合法继承,并办理过户。因此,没有房产证的农村房子,暂时是不能继承的,农民朋友们可以补办房产证,并符合继承规定就可以进行继承了。但也有一些属于非法建设的农村房子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并且这些属于违建房,是要被拆除的。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当按照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折产,可以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过户的手续。
三、农村房屋如何补办房产证?
农村很多没有房产证的老房子,只要在建设时是符合当时的规定和要求的,现在仍属于合法建筑,只要户主向当地房管局进行申请,就可以合法补办房产证。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如下:
1、农村房子的所有人到当地房管局进行房屋补办房产证的申请登记。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农村房子是使用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村名住房平面图。
6、其他必要的所需材料。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